《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日前發布獨家報導指出,川普政府已開始擴大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的執法範圍,近期已在全美至少 15 座機場逮捕簽證逾期(Visa Overstay)的外國人士。
與過去不同的是,遭拘留的對象不僅包括已有遞解令(Removal Order)的人,也包括許多仍有移民申請正在審理中的外國人士,例如等待工作簽證延期的專業人士,以及與美國公民結婚、正在申請婚姻綠卡的申請人。
這項執法趨勢代表,美國國內機場已逐漸成為新的移民執法場所,也反映出政府對於簽證逾期人士的執法政策,已與過去幾年有明顯不同。
未取得合法身分者在美國境內搭乘飛機不再安全
長期以來,只要外國人沒有犯罪紀錄,且已依法向美國移民局提交延期(Extension of Stay)、變更身分(Change of Status, COS)或身分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 AOS)等申請,即使原本簽證或 I-94 已經到期,通常也不是 ICE 的優先執法對象。因此,多數移民律師過去都認為,只要攜帶合法身分證件,國內搭機的風險相對有限。
然而,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多位美國移民律師已開始修正這項建議。部分律師甚至建議,只要案件仍在移民局審理中,就應盡可能避免非必要的國內旅行,特別是搭乘飛機。
報導中提到,近期遭拘留的人包括:
- 正等待 H-1B 工作簽證延期的工程師
- 已與美國公民結婚、正在申請婚姻綠卡的新婚配偶
- 正在等待移民案件審理、並持有國土安全部核發工作許可(EAD)的人士
- 其他依法向美國移民局提交申請、但原有簽證已經到期的外國人
換句話說,ICE 目前的執法重點已不再限於有犯罪紀錄或已有遞解令的人,而是開始涵蓋更廣泛的簽證逾期人士。
有審查中的移民案件,並不代表具有合法身分(Lawful Status)
不少人認為,只要已經提交在美國境內轉換到綠卡的申請或延長非移民身分的申請,就代表自己具有合法身分,可以安心留在美國。
事實上,這並不完全正確。
當 I-485、I-539 或其他相關申請仍在移民局審理期間,申請人通常屬於 Period of Authorized Stay(授權停留期間)。也就是說,政府允許申請人在案件審理期間繼續留在美國,不會因單純等待審理而累積非法居留(Unlawful Presence)。
但是,授權的停留實際上並不等於 Lawful Status(合法非移民身分)。
工作簽證延期(Pending I-129)同樣要注意
除了 Pending I-485 或 Pending I-539 外,透過 I-129 申請工作簽證延期的外國專業人士,同樣需要提高警覺。
例如 H-1B、L-1、O-1 等工作簽證持有人,如果雇主已於 I-94 到期前依法向移民局提交 Form I-129 延期申請,在符合相關法規的情況下,申請人通常可以在案件審理期間繼續為同一雇主工作;以 H-1B 為例,法律允許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延長申請審理期間,最長可繼續工作 240 天。
然而,持續工作權利並不等於已取得新的非移民身分。 如果原本的 I-94 已經到期,而新的 I-129 尚未核准,申請人仍是依據待審案件所產生的授權留在美國,並非已取得新的 H-1B、L-1 或其他非移民身分。換言之,「可以繼續工作」與「已恢復合法非移民身分(Lawful Status)」仍然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目前並沒有公開資料證實 ICE 已大規模針對 Pending I-129 延期案件執法,但媒體報導中已出現等待工作簽證延期的工程師遭拘留的案例,也顯示目前的執法範圍已有擴大的趨勢。因此,Pending I-129 的申請人不應認為自己一定不會受到影響。
授權暫時停留並不是永久的護身符
要特別注意的重點是,Period of Authorized Stay 並不是一張永久有效的護身符。特別是,目前並沒有任何法律或官方文件明確規定,只要案件仍在審理,就一定不會遭到 ICE 執法。
Authorized Stay 本質上是一種政府基於待審案件所給予的行政授權,而不是新的法律身分。如果政府改變執法政策,或認定申請人已不符合繼續留美的條件,這項授權理論上可能被終止,申請人甚至可能被拘留或被置於遣返程序。
因此,即使案件仍在審理中,也不代表完全沒有移民執法風險。
換言之,如果您的 H-1B、L-1、F-1、B-2 等原本非移民身分已經到期,目前只是依靠 Pending I-485 或 Pending I-539 留在美國,您並沒有取得新的非移民身分,而只是政府暫時給您方便並允許您停留,等待案件審理完成——而這項授權當然可以由政府單方面取消。
建議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優先考慮加急處理
對於正在申請 H-1B、L-1、O-1 等工作簽證延期的雇主及員工而言,如果案件符合 Premium Processing(加急審理) 的資格,建議將加急審理納入整體風險管理的考量。
Premium Processing 雖然需要額外支付移民局加急審理費用,但最大的價值並不只是更快取得結果,而是能夠縮短案件長時間處於審理等待狀態的期間。
一旦移民局核准延長或轉換身分的申請並核發新的 I-797 Approval Notice,申請人便可恢復明確且完整的非移民身分,而不必長時間僅依賴案件審理期間的臨時授權停留。雖然加急審理無法保證案件一定獲准,但在目前移民執法政策持續收緊的環境下,盡快取得核准,無疑能降低許多不必要的不確定性。
重新檢視過去常見的移民規劃方式
最後,也提醒大家重新檢視過去常見的移民規劃方式。
過去,許多人會以 ESTA 或 B-1/B-2 等非移民身分合法入境美國後,再於符合移民法規的情況下,透過與美國公民結婚或由成年美國公民子女提出申請,在美國境內辦理調整到綠卡身分。
然而,在目前移民執法日趨嚴格的環境下,申請人應充分理解:即使在案件審理期間處於 Period of Authorized Stay,也不代表政府將一如過去般,不會對合規辦理移民者採取移民執法措施。 過去,許多在審理期間的申請人並非 ICE 的優先執法對象;但從近期執法趨勢來看,本屆政府已開始將部分僅處於 Authorized Stay 的人士納入執法範圍。
因此,對於未來計畫以旅客身分入境後、再於美國境內申請綠卡的人士而言,除了確認自身符合移民法規外,也應審慎評估目前的執法環境及可能面臨的風險。在目前的政策環境下,申請人或可優先考慮透過境外領事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完成移民計畫,以降低案件審理期間可能面臨的執法風險。
如果您目前有案件正在審理中、需要評估旅行風險或調整申請策略,歡迎預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