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經在美國境內並維持合法身份,可透過 Adjustment of Status(境內身份調整,Form I-485) 不必離境即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本指南完整說明七大步驟、所需表格、 所有費用,並提供 USCIS 官方表格的直接連結。
是否符合資格? 申請人必須滿足兩項基本要求:(1)合法入境美國—— 經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檢查並獲准入境或特許入境; (2)在提交 Form I-485 前持續維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未觸犯移民法或刑事法律。
在遞交 I-485 前,請確認下列條件: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父母) 可立即遞件,不受排期影響;其他類別(F1–F4)須等到您的優先日排到表 A 才能遞交 I-485。
瞭解優先日與排期 →第一步是由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為您提交 Form I-130(親屬移民申請)。 USCIS 收到 I-130 當日,即為您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決定您在綠卡排隊中的位置。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130 | 親屬移民請求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 $675 | 填寫 I-130 → |
美國公民為直系親屬申請時,可同時遞交 I-130 與 I-485 (稱為 concurrent filing),加快整體流程。
前往 USCIS Form I-130 →當您可以遞件時(直系親屬可立即遞;其他類別須排期), 準備 Form I-485 與下列必備文件:
📅 遞件前必查:USCIS Visa Bulletin
遞交 I-485 之前,請務必至美國移民局(USCIS)官方網站確認您的優先日是否已排到當月可遞件, 並依「Dates for Filing」或「Final Action Dates」公告判斷可遞件時間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不受排期影響,可直接遞件)。
USCIS AOS Filing Charts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485 | 境內身份調整主申請 | $1,440 | 填寫 I-485 → |
| I-693 | 體檢報告(須由 USCIS 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出具) | 由醫師收 |
檢視 I-693 → 查詢 Civil Surgeon → |
| I-864 | 經濟擔保(Affidavit of Support) | 無費用 | 填寫 I-864 → |
必備證明文件清單:
結婚綠卡專屬:婚姻真實性文件
若您申請的是婚姻類綠卡,須額外提供能證明婚姻真實性 (bona fide marriage)的文件,例如:
I-864 經濟擔保詳細說明
提交 I-130 移民請願的美國親屬同時也是經濟擔保人, 須填寫 I-864 經濟擔保證明,以證明其有能力在經濟上支援 綠卡申請人,確保申請人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
收入要求: 擔保人須提供美國最近的報稅證明並出示足夠的美國收入 來支援其家庭成員(含被擔保人)。收入要求通常為 聯邦貧困線的 125% 以上。擔保人的收入可包括:
必備收入證明文件:
收入不足時的兩種補強方式:
可用作擔保的資產類別:
⚠️ 所有文件如非英文,須提供英文翻譯—— 翻譯可由譯者自行宣告(self-declared certified translation), 無須公證,但必須附譯者姓名、簽名與翻譯準確性宣告。
以下兩份附屬申請非必需,但建議與 I-485 同時遞交, 可在 I-485 待審期間提供您工作與旅行的彈性: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765 | 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 $260 | 填寫 I-765 → |
| I-131 | 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 | $630 | 填寫 I-131 → |
I-765 與 I-131 通常在遞件後 3-6 個月內核發。 取得 EAD 後即可在美國合法工作;取得 Advance Parole 後才可出境 (重要警告見 Step 05)。
目前移民局允許兩種遞件方式:
收件後您即取得 「authorized to stay」狀態, 案件審查期間可暫時合法停留。
⚠️ 關鍵警告:未取得 I-131 旅行許可前 切勿離境美國——擅自出境可能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 USCIS 認定放棄而拒絕。即使持有效 H 或 L 類簽證, 也建議先與律師討論後再出境。
前往 myUSCIS 線上提交 → I-485 Lockbox 郵寄地址 →大約遞件後 1–2 週左右,申請人會收到 USCIS 寄來的紙本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收據上方會印有 Receipt Number,可用來查詢案件處理狀態。
查詢移民局案件處理進度 →遞件後 2-4 周內,您會收到紙本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通知, 赴指定地點完成指紋與照片採集。請攜帶:
若 ASC 時間不便,可於預約時間之前線上重新預約。
如何改指紋時間 →USCIS 會依收件順序審查您的案件,並依照案件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面談。 若被要求面談,會被通知到地方 Field Office (如婚姻類案件常被要求驗證婚姻真實性)。
審查期間可能發生的狀況:
核准後,綠卡(Form I-551)會於數週內寄至您在 myUSCIS 登記的地址。 請確認地址正確——若搬家請立即更新。
查詢案件進度 → 更新地址 (AR-11) →取得綠卡之後: 綠卡持有人有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的義務,包括: (1)每年報稅;(2)避免長期離境(連續超過 6 個月可能觸發審查,超過 1 年通常視為放棄); (3)不得犯下影響身份的刑事罪行;(4)按時更新地址(搬家 10 天內)。 若計劃長期離境,請諮詢律師申請 Re-Entry Permit(Form I-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