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移民 · 境內身份調整

如何在美國境內轉換到綠卡身份(家庭移民)

若您已經在美國境內並維持合法身份,可透過 Adjustment of Status(境內身份調整,Form I-485) 不必離境即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本指南完整說明七大步驟、所需表格、 所有費用,並提供 USCIS 官方表格的直接連結。

是否符合資格? 申請人必須滿足兩項基本要求:(1)合法入境美國—— 經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檢查並獲准入境或特許入境; (2)在提交 Form I-485 前持續維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未觸犯移民法或刑事法律。

01

確認您符合 AOS 資格

在遞交 I-485 前,請確認下列條件:

  • 持有效簽證或免簽入境美國(必須有 I-94 入境記錄)
  • 未逾期停留、未非法工作、未違反簽證條款
  • 無影響入境資格的犯罪紀錄
  • 具備合格親屬關係(詳見下一步)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父母) 可立即遞件,不受排期影響;其他類別(F1–F4)須等到您的優先日排到表 A 才能遞交 I-485。

瞭解優先日與排期 →
02

由美國親屬遞交 I-130 申請

第一步是由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為您提交 Form I-130(親屬移民申請)。 USCIS 收到 I-130 當日,即為您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決定您在綠卡排隊中的位置。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130 親屬移民請求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675 填寫 I-130 →

美國公民為直系親屬申請時,可同時遞交 I-130 與 I-485 (稱為 concurrent filing),加快整體流程。

前往 USCIS Form I-130 →
03

準備 I-485 調整身份申請

當您可以遞件時(直系親屬可立即遞;其他類別須排期), 準備 Form I-485 與下列必備文件:

📅 遞件前必查:USCIS Visa Bulletin

遞交 I-485 之前,請務必至美國移民局(USCIS)官方網站確認您的優先日是否已排到當月可遞件, 並依「Dates for Filing」「Final Action Dates」公告判斷可遞件時間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不受排期影響,可直接遞件)。

USCIS AOS Filing Charts →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485 境內身份調整主申請 $1,440 填寫 I-485 →
I-693 體檢報告(須由 USCIS 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出具) 由醫師收 檢視 I-693 →
查詢 Civil Surgeon →
I-864 經濟擔保(Affidavit of Support) 無費用 填寫 I-864 →

必備證明文件清單:

  • 護照副本(含照片頁與所有簽證頁)
  • I-94 入境記錄(CBP 官網下載
  • 維持目前身分的證明文件
  • 中文版戶籍謄本以及英文版戶籍謄本(兩種版本)
  • 結婚證書(婚姻類申請,附婚姻真實性的證明文件)
  • 離婚證書(若曾有其他婚姻)
  • 2 張護照規格照片
  • I-693 體檢報告(密封信封)
  • I-864 經濟擔保表(由擔保人填寫)

結婚綠卡專屬:婚姻真實性文件

若您申請的是婚姻類綠卡,須額外提供能證明婚姻真實性 (bona fide marriage)的文件,例如:

  • 共同財產證明(房產、車輛等共同所有權文件)
  • 共同居住證明(如同居租約,證明雙方住在同一地址)
  • 共同財務證明(聯名銀行帳戶、信用卡帳單、保險受益人指定等)
  • 雙方共同生育子女的出生證明
  • 第三方宣誓書 (Affidavits):由認識您與配偶、能親身證明婚姻真實性的第三方所簽署。 每份宣誓書須包含:宣誓人姓名與地址、出生日期與地點,以及如何認識您婚姻的完整說明
  • 其他能證明婚姻持續存在的相關文件(共同照片、旅遊紀錄、雙方家人來往等)

I-864 經濟擔保詳細說明

提交 I-130 移民請願的美國親屬同時也是經濟擔保人, 須填寫 I-864 經濟擔保證明,以證明其有能力在經濟上支援 綠卡申請人,確保申請人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

收入要求: 擔保人須提供美國最近的報稅證明並出示足夠的美國收入 來支援其家庭成員(含被擔保人)。收入要求通常為 聯邦貧困線的 125% 以上。擔保人的收入可包括:

  • 工資 (Wages)
  • 投資收入 (Investment Income)
  • 租金收入 (Rental Income)
  • 退休金、社會安全金等其他常規收入

必備收入證明文件:

  • 最近 3 年的聯邦稅單(IRS Tax Return Transcript 或 Form 1040)
  • 最近 6 個月工資單(Pay Stubs)
  • 僱主在職證明信(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 W-2 或 1099 表

收入不足時的兩種補強方式:

  • 共同擔保人 (Joint Sponsor):另找一位符合 125% 收入要求的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共同擔保
  • 使用資產替代:可用擔保人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的資產補足差額。 資產價值應至少為差額的 5 倍 (若擔保對象為美國公民的配偶,則只須 3 倍

可用作擔保的資產類別:

  • 銀行存款(Savings、Checking)
  • 定期存款 (CD, Certificate of Deposit)
  • 股票、債券、共同基金
  • 房產(須提供產權證明與最近估價)

⚠️ 所有文件如非英文,須提供英文翻譯—— 翻譯可由譯者自行宣告(self-declared certified translation), 無須公證,但必須附譯者姓名、簽名與翻譯準確性宣告。

04

同步申請工作許可與旅行許可(選填 / Optional)

以下兩份附屬申請非必需,但建議與 I-485 同時遞交, 可在 I-485 待審期間提供您工作與旅行的彈性: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765 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260 填寫 I-765 →
I-131 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 $630 填寫 I-131 →

I-765 與 I-131 通常在遞件後 3-6 個月內核發。 取得 EAD 後即可在美國合法工作;取得 Advance Parole 後才可出境 (重要警告見 Step 05)。

05

線上提交或紙本遞交

目前移民局允許兩種遞件方式:

  • 線上提交:透過 myUSCIS 帳戶線上遞交 I-485 與附屬申請
  • 紙本郵寄:郵寄至指定 Lockbox 地址(依您居住州別而定)

收件後您即取得 「authorized to stay」狀態, 案件審查期間可暫時合法停留。

⚠️ 關鍵警告:未取得 I-131 旅行許可前 切勿離境美國——擅自出境可能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 USCIS 認定放棄而拒絕。即使持有效 H 或 L 類簽證, 也建議先與律師討論後再出境。

前往 myUSCIS 線上提交 → I-485 Lockbox 郵寄地址 →
06

收到紙本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大約遞件後 1–2 週左右,申請人會收到 USCIS 寄來的紙本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收據上方會印有 Receipt Number,可用來查詢案件處理狀態。

查詢移民局案件處理進度 →
07

生物識別採集(指紋與照片)

遞件後 2-4 周內,您會收到紙本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通知, 赴指定地點完成指紋與照片採集。請攜帶:

  • ASC 預約通知(I-797 印製)
  • 有效政府核發附照片身份證明(護照、駕照等)

若 ASC 時間不便,可於預約時間之前線上重新預約。

如何改指紋時間 →
08

審查、面談與最終決定

USCIS 會依收件順序審查您的案件,並依照案件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面談。 若被要求面談,會被通知到地方 Field Office (如婚姻類案件常被要求驗證婚姻真實性)。

審查期間可能發生的狀況:

  • RFE(Request for Evidence):USCIS 要求補件,須於期限內回覆
  • NOID(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擬拒絕,您有最後機會反駁
  • Interview Notice:通知面談日期
  • Approval Notice:核准(I-797 通知)

核准後,綠卡(Form I-551)會於數週內寄至您在 myUSCIS 登記的地址。 請確認地址正確——若搬家請立即更新。

查詢案件進度 → 更新地址 (AR-11) →

取得綠卡之後: 綠卡持有人有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的義務,包括: (1)每年報稅;(2)避免長期離境(連續超過 6 個月可能觸發審查,超過 1 年通常視為放棄); (3)不得犯下影響身份的刑事罪行;(4)按時更新地址(搬家 10 天內)。 若計劃長期離境,請諮詢律師申請 Re-Entry Permit(Form I-131)。

準備遞交
您的 I-485

境內身份調整涉及數份表格與嚴格時程,讓我們協助您準備,或是預約諮詢審閱申請文件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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