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移民 · 境外領事面談

如何申請親屬移民簽證

若您的親屬人在美國境外,取得綠卡的途徑是透過 美國駐外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領事面談(Consular Processing)。 本指南完整說明八大步驟、所需表格、所有費用, 並提供 USCIS、國務院、NVC 官方表格的直接連結。

境內 AOS vs 境外領事面談,怎麼選? 如果您的親屬已在美國境內並維持合法身份,建議走 境內身份調整 (AOS)。 如果親屬人在美國境外(多數案件屬此), 則須走本指南所述的領事面談流程。 兩條路徑起點都是 I-130 申請,但後續完全不同。

01

由美國親屬遞交 I-130 申請

第一步是由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為您提交 Form I-130(親屬移民請求)。 USCIS 收到 I-130 當日,即為您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決定您在綠卡排隊中的位置。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130 親屬移民請求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675 填寫 I-130 →

美國公民可申請:配偶、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父母、 21 歲以上子女、兄弟姊妹。

綠卡持有人可申請:配偶、未婚子女。

02

USCIS 核准後轉 NVC(國家簽證中心)

USCIS 核准 I-130 後(處理時間 6-18 個月), 案件會轉至國務院的 NVC(National Visa Center)。 NVC 會指派案件編號(NVC Case Number)賬戶邀請函(Welcome Letter)

NVC 會一直保留您的案件,直到您的優先日排到 (Visa Bulletin 顯示 Current)才啟動後續流程。

檢視每月 Visa Bulletin → 瞭解優先日 →
03

繳交移民簽證費用

優先日排到後,NVC 會通知您透過 CEAC 線上系統繳交以下費用:

專案用途費用繳費連結
IV 申請處理費 每位申請人移民簽證申請處理(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Fee) $325 / 人 CEAC 繳費 →
AOS 審查費 經濟擔保審查(Affidavit of Support Review Fee) $120 CEAC 繳費 →

⚠️ 費用須以銀行帳戶(ACH)扣款,不接受信用卡。

04

填寫 DS-260 與上傳檔案

繳費完成後,於 CEAC 線上系統填寫 Form DS-260(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 並上傳所有必備民事檔案。

表格 / 檔案用途提交方式官方連結
DS-260 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 CEAC 線上填寫 CEAC DS-260 →
I-864 經濟擔保(由美國親屬擔保人填寫) CEAC 上傳 PDF 下載 I-864 →

必備民事檔案清單:

  • 護照規格照片(2 張,符合美國簽證規格)
  • 申請人護照影本(含照片頁)
  • 出生證明(附公證翻譯)
  • 結婚證書 / 離婚證書(如適用,附翻譯)
  • 所有 16 歲以上居住國的良民證(Police Certificates)
  • 軍人服役紀錄(如適用)
  • 領養檔案(如適用)
  • 擔保人最近 3 年報稅資料(W-2 或 Tax Return)

結婚綠卡專屬:婚姻真實性檔案

若您申請的是婚姻類綠卡,須額外提供能證明婚姻真實性 (bona fide marriage)的檔案,例如:

  • 共同財產證明(房產、車輛等共同所有權檔案)
  • 共同居住證明(如同居租約,證明雙方住在同一地址)
  • 共同財務證明(聯名銀行賬戶、信用卡帳單、保險受益人指定等)
  • 雙方共同生育子女的出生證明
  • 第三方宣誓書 (Affidavits):由認識您與配偶、能親身證明婚姻真實性的第三方所簽署。 每份宣誓書須包含:宣誓人姓名與地址、出生日期與地點、以及如何認識您婚姻的完整說明
  • 其他能證明婚姻持續存在的相關檔案(共同照片、旅遊記錄、雙方家人來往等)

I-864 經濟擔保詳細說明

提交 I-130 移民請求的美國親屬同時也是經濟擔保人, 須填寫 I-864 經濟擔保證明,以證明其有能力在經濟上支援 綠卡申請人,確保申請人不會成為美國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

收入要求:擔保人須提供美國最近的報稅證明並出示足夠的美國收入 來支援其家庭成員(含被擔保人)。收入要求通常為 聯邦貧困線的 125% 以上。擔保人的收入可包括:

  • 工資 (Wages)
  • 投資收入 (Investment Income)
  • 租金收入 (Rental Income)
  • 退休金、社會安全金等其他常規收入

必備收入證明檔案:

  • 最近 3 年的聯邦稅單(IRS Tax Return Transcript 或 Form 1040)
  • 最近 6 個月工資單(Pay Stubs)
  • 僱主在職證明信(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
  • W-2 或 1099 表

收入不足時的兩種補強方式:

  • 共同擔保人 (Joint Sponsor):另找一位符合 125% 收入要求的 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共同擔保
  • 使用資產替代:可用擔保人在美國境內或境外的資產補足差額。 資產價值應至少為差額的 5 倍 (若擔保物件為美國公民的配偶,則只須 3 倍

可用作擔保的資產類別:

  • 銀行存款(Savings、Checking)
  • 定期存款 (CD, Certificate of Deposit)
  • 股票、債券、共同基金
  • 房產(須提供產權證明與最近估價)

⚠️ 所有檔案如非英文,須提供英文翻譯—— 翻譯可由譯者自行宣告(self-declared certified translation), 無須公證,但必須附譯者姓名、簽名與翻譯準確性宣告。

05

NVC 檔案稽核與面談預約

NVC 會審查您上傳的 DS-260 與所有民事檔案。 若檔案齊全且透過稽核,NVC 會標記案件為 「Documentarily Complete」, 並將案件轉至您指定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

大使館會依排程主動通知您面談日期 (通常透過 NVC 或申請人帳戶郵件通知)。

⚠️ 若檔案不齊全,NVC 會發出 Checklist Letter 要求補件——請儘速回覆,避免延誤。

06

體檢 + 領事面談

面談通知收到後,請在面談前完成兩件事:

  • 預約體檢:與該國美國大使館指定的Panel Physician 約定體檢時間。攜帶疫苗接種紀錄。
  • 整理面談檔案:所有原始檔案、影本、護照、面談預約信、 DS-260 確認頁。

面談當日須攜帶:

  • 預約通知信
  • 護照(有效期至少 6 個月以上)
  • 面談申請人 2 張近期照片
  • 所有民事檔案原件 + 公證翻譯
  • 體檢報告(密封信封,由 Panel Physician 出具)
  • I-864 經濟擔保原件 + 擔保人 W-2 / Tax Return
  • 家庭關係證明(婚姻類帶照片、信件、共同帳單等)
國務院領事面談指南 →
07

簽證核發與入境美國

核准後,您會收到一個密封的移民簽證信封 (切勿在入境前拆封)。先線上上繳交 USCIS 移民費, 再持簽證入境美國。

專案用途費用繳費連結
USCIS Immigrant Fee 入境後綠卡製作與寄送費 $235 線上繳費 →

您一抵達美國海關並透過 CBP 檢查,即正式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海關會在您的護照蓋上 I-551 章(暫代綠卡使用 1 年)。

08

領取實體綠卡

USCIS 會將實體綠卡(Form I-551)寄至您在美國的地址, 通常於入境後數個月內收到。

如於此期間搬家,請立即透過 myUSCIS 更新地址, 並向 USPS 辦理郵件轉址,以免錯過綠卡寄送。

如何更新地址 (AR-11) → 查詢案件進度 →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I-864 是具法律強制力的合約。擔保人有義務在被擔保人 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累計工作滿 40 季(約 10 年)、或離開美國之前, 持續支援其經濟需求至貧困線 125% 以上。 若被擔保人申請政府福利(如 Medicaid、SNAP),政府可能向擔保人追討。

USCIS / NVC / DOS Forms · Quick Reference

所有相關表格快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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