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若要把在海外的未婚夫(妻)接来美国结婚,K-1 是最直接的途径。 K-1 让外籍未婚夫(妻)合法入境,并在入境后 90 天内与 美国公民担保人结婚;婚后再由外籍配偶提交 Adjustment of Status(境内身份调整,Form I-485)取得绿卡。 本指南依序说明每一步由谁办理,以及所需表格、费用与官方链接。
K-1 是什么? K-1 是给美国公民之外籍未婚夫(妻)的非移民签证。请愿由美国公民担保人提出, 签证则由外籍未婚夫(妻)在海外的美国使领馆申请。入境后必须在 90 天内与担保人结婚,之后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调整身份成为永久居民。 因为 K-1 实际上是为了移民美国,外籍未婚夫(妻)必须符合部分移民签证的要求。 其符合资格的子女可另外取得 K-2 签证。
美国公民担保人与外籍未婚夫(妻)必须满足两项基本要求:
美国移民局在特定情况下可给予见面要求的例外,例如亲自见面会对美国公民担保人造成极度困难, 或依双方文化,男女在婚前见面违反习俗。
这一步由美国公民担保人办理。担保人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Form I-129F(外籍未婚夫/妻请愿),为外籍未婚夫(妻)创建 K-1 资格。
| 表格 | 用途 | 费用 | 美国移民局链接 |
|---|---|---|---|
| I-129F | 外籍未婚夫(妻)请愿 (Petition for Alien Fiancé(e)) | $675 | 填写 I-129F → |
在线递交可享 $50 折扣(在线 $625)。
核准之后的流程:
⚠️ 两项限制:I-129F 不能在美国驻外使领馆或海外美国移民局办公室提交。 核准后的 I-129F 效期为 4 个月;若在签证进程完成前过期,领事官可以延长效期。
前往 USCIS Form I-129F →这一步由外籍未婚夫(妻)在海外办理:先完成 DS-160 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并打印确认页,再依使领馆通知缴费、安排面谈。 其中 I-134 经济担保书由美国公民担保人填写,再交给未婚夫(妻)带去面谈。
| 表格 | 用途 | 费用 | 美国移民局链接 |
|---|---|---|---|
| DS-160 | 在线非移民签证申请(每位 K 签证申请人各一份) | $265 | 在线填写 DS-160 → |
| I-134 | 经济担保书(领事官可能要求) | 无费用 | 查看 I-134 → |
面谈必备文档清单:
符合资格的子女:K-2 签证
外籍未婚夫(妻)的子女不需另外提出请愿,可依同一份已核准的 I-129F 申请 K-2 签证, 但美国公民担保人必须在 I-129F 上把这些子女列出来。每位 K-2 申请人须各自提交签证申请并缴费。
⚠️ 民事文档必须由外籍未婚夫(妻)所在国的官方发证机关核发。所有文档如非英文(或申请国官方语言), 须提供英文翻译,并由译者签署声明翻译正确、且具备翻译能力。 面谈时请携带清晰可辨的影本,正本与翻译会退还。 领事官也可能要求额外数据,例如照片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真实的证据。
签证核发前,外籍未婚夫(妻)与同行子女(不论年龄)都必须由授权的指定医师(panel physician) 完成体检。使领馆会提供体检与指定医师的相关指示。
建议一并完成疫苗接种: 疫苗在 K 签证阶段并非强制,但婚后办理调整身份(绿卡)时就会要求, 在这次体检时一并完成可以省下日后补打的时间与费用。
面谈时,外籍未婚夫(妻)必须向领事官证明在美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 可以是本人有能力自我支持,或由美国公民担保人提供支持。 领事官通常会要求担保人填写 Form I-134 经济担保书,交给未婚夫(妻)带去面谈。
| 阶段 | 使用表格 | 收入门槛 | 其他要求 |
|---|---|---|---|
| K 签证面谈 | I-134 | 联邦贫困线 100% | 证明担保人有能力支持即可 |
| 婚后绿卡 | I-864 | 联邦贫困线 125% | 须附最近报税证明等(见步骤 07) |
婚后办理调整身份时,担保人须另外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Form I-864, 门槛与必备文档都比 I-134 严格,建议提早准备报税数据。 (查找 I-864P 最新收入标准 →)
领事官会把护照(含 K-1 签证)与一个密封信封交给外籍未婚夫(妻), 里面是其提供的民事文档及使领馆准备的文档。
两个关键时间点:
⚠️ 密封信封不可自行拆开,只能由入境时的国土安全部(DHS)移民官员打开。 入境时须备妥护照(含签证)与未拆封的密封信封交给 CBP 官员。 请注意,持有签证不代表一定获准入境——CBP 官员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入境。
结婚后,外籍配偶即成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不需另外提交 I-130 (已核准的 I-129F 即为基础),也不受排期限制,结婚后即可递件。
分工:I-485 由外籍配偶提交; 其中的 I-864 经济担保由美国公民担保人填写并签名。
| 表格 | 用途 | 费用 | 美国移民局链接 |
|---|---|---|---|
| I-485 | 境内身份调整主申请(由外籍配偶提交) | $1,440 | 填写 I-485 → |
| I-693 | 体检报告(须由美国移民局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出具) | 由医师收 |
查看 I-693 → 查找 Civil Surgeon → |
| I-864 | 经济担保(Affidavit of Support,由担保人填写) | 无费用 | 填写 I-864 → |
必备证明文档清单:
婚姻真实性文档
K-1 婚后的绿卡属于婚姻类申请,须额外提供能证明婚姻真实 (bona fide marriage)的文档,例如:
I-864 经济担保详细说明
提出 I-129F 请愿的美国公民担保人同时也是经济担保人,须填写 I-864 经济担保证明, 证明有能力在经济上支持外籍配偶,确保其不会成为美国公共负担(Public Charge)。
收入要求: 担保人须提供最近的美国报税证明,并出示足够的美国收入来支持家庭成员(含外籍配偶)。收入要求通常为 联邦贫困线的 125% 以上(查找 I-864P 最新收入标准 →)。可计入的收入包括:
必备收入证明文档:
担保人收入不足时,有两种补强方式:
可用作担保的资产类别:
⚠️ 所有文档如非英文,须提供英文翻译—— 翻译可由译者自行声明(self-declared certified translation), 无须公证,但必须附译者姓名、签名与翻译准确性声明。 若外籍配偶在 K 签证体检时未接种疫苗,此阶段也要补齐。
以下两份附属申请非必需,但建议与 I-485 同时递交, 让外籍配偶在 I-485 待审期间能合法工作与出境:
| 表格 | 用途 | 费用 | 美国移民局链接 |
|---|---|---|---|
| I-765 | 工作许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 $260 | 填写 I-765 → |
| I-131 | 旅行许可(Advance Parole) | $630 | 填写 I-131 → |
I-765 与 I-131 通常在递件后 3-6 个月内核发。 外籍配偶取得 EAD 后才可在美国合法工作;取得 Advance Parole 后才可出境 (重要警告见步骤 09)。
目前移民局允许两种递件方式:
移民局收件后,外籍配偶即取得 「authorized to stay」状态, 案件审查期间可暂时合法停留在美国。
⚠️ 关键警告:在 I-131 旅行许可核发前, 外籍配偶切勿离境美国——擅自出境可能导致 I-485 被美国移民局认定 放弃而拒绝。K-1 身份无法像其他非移民签证那样持原签证返美, 出境前务必先与律师讨论。
前往 myUSCIS 在线提交 → I-485 Lockbox 邮寄地址 →大约递件后 1–2 周左右,外籍配偶会收到美国移民局寄来的纸本案件收据(Receipt Notice)。 收据上方会印有 Receipt Number,可用来查找案件处理状态。
查找移民局案件处理进度 →递件后 2-4 周内,外籍配偶会收到纸本 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通知, 须赴指定地点完成指纹与照片采集。应携带:
若 ASC 指定的时间不便,可于预约时间之前在线重新预约。
如何改指纹时间 →美国移民局会依收件顺序审查案件,并依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面谈。 若被安排面谈,会通知到地方 Field Office。 K-1 婚后的绿卡属于婚姻类案件,相当常被要求面谈,而且 通常会要求夫妻双方一同出席,用以验证婚姻真实性。
审查期间可能发生的状况:
核准后,外籍配偶的绿卡(Form I-551)会于数周内寄至 myUSCIS 登记的地址。 请确认地址正确——若搬家请立即更新。
查找案件进度 → 更新地址 (AR-11) →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之后: 绿卡核准时,若结婚未满 2 年(K-1 案件几乎都是如此),取得的会是 两年条件式绿卡,须在到期前 90 天内提交 I-751 解除条件——这份申请通常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 (I-751 解除条件说明 →)。此外,绿卡持有人有维持永久居民身份的义务,包括: (1)每年报税;(2)避免长期离境(连续超过 6 个月可能触发审查,超过 1 年通常视为放弃); (3)不得犯下影响身份的刑事罪行;(4)按时更新地址(搬家 10 天内)。
子女的 I-485 要各自提交。 持 K-2 的子女在婚后须单独申请调整身份,不能并入外籍配偶的 I-485; 且子女与美国公民担保人的继亲子女关系,必须在子女满 18 岁之前成立。
可能导致外籍未婚夫(妻)不予签证的情形:毒品贩运、先前签证逾期停留、 提交不实文档等。如经认定不符资格,领事官会告知是否有豁免(waiver)及其进程。 审理时间因案而异,部分案件面谈后还需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需额外时间。 官方完整说明请见 美国国务院 K-1 签证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