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的人,需要特別注意 2026 年 9 月 18 日這個日期。
最近美國國土安全部宣布撤銷 2022 年的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規則並發布新的規定,而美國移民局也已正式公布新的公共負擔政策指引。新的審查制度將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當日或之後寄出或透過電子方式提交的 I-485 境內身分調整申請。
這次改變並不只是更換一份申請表格。更重要的是,過去公共負擔規則對哪些政府福利可以被納入考量,有相對明確的界線;新規則則更改過去的界線,大幅擴大可以進入審查的福利及相關資訊範圍,並增加移民官在個別案件中的判斷空間。
從案例看新舊規則的差別
美國移民局在新的政策指引中提供了一個很有代表性的假設案例。
一名 70 歲的父母類綠卡申請人與家人同住,在美國沒有自己的收入,存款有限,同時患有糖尿病、高血壓及失智症,目前正在使用 Medicaid(俗稱「白卡」)。家人也已經為他提交符合要求的 I-864 及 I-864A 經濟擔保文件。
按照目前適用的 2022 年規則,一般 Medicaid 通常不屬於公共負擔審查所考慮的福利。除非涉及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長期機構照護,否則一般 Medicaid 通常不會因為申請人曾經使用,就成為公共負擔的不利因素。
但是,在新的政策指引中,美國移民局將該名申請人的 Medicaid 使用情況,與他的年齡、健康狀況、經濟資源、教育與技能、未來工作能力以及家庭可以提供的經濟支持等因素放在一起考慮。即使案件中已有符合要求的經濟擔保文件,移民官最後仍認定該申請人未來很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這個案例並不是說「使用 Medicaid 就不能取得綠卡」。真正重要的是,一般 Medicaid 在 2022 年規則下通常不會進入公共負擔的福利分析;但在新制度下,對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領取的 Medicaid,移民官可能將其與申請人的其他情況一起納入整體判斷。
這正是新舊制度之間最重要的差別之一。
新規則到底改了什麼?
目前適用的 2022 年規則,主要將公共負擔所考慮的福利限制在兩大類:
- 用來維持收入的政府現金補助——例如補充保障收入(SSI)、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以及符合條件的州或地方政府維持收入現金補助
- 由政府負擔費用的長期機構照護
因此,包括 SNAP 食品補助、WIC 婦幼營養補助、一般 Medicaid、CHIP 兒童健康保險及住房補助等許多非現金福利,在目前制度下,原則上不會因為申請人曾經使用,就被納入公共負擔的福利分析。
新規則大幅擴大公共負擔審查可能考量的福利範圍。 從 2026 年 9 月 18 日起,「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 將成為公共負擔分析中的重要概念。簡單來說,這類福利通常是以申請人的收入或資產是否低於一定標準,作為取得資格的條件。申請人如果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領取這類福利,相關紀錄可能被移民官納入公共負擔的整體情況分析。
例如,SNAP 食品補助、一般 Medicaid,以及公共或補助住房,都可能屬於新制度下需要進一步審查的福利。
其他常見的政府計畫則不能只看名稱判斷。以 Obamacare(ACA)為例,單純透過 ACA Marketplace 購買健康保險,還是因為收入較低而取得政府提供的保費補助(Premium Tax Credits 或 Cost-Sharing Reductions),是不同的情況;Federal Student Loan 或其他政府教育援助也不能一概而論,必須進一步確認具體計畫是否以申請人的經濟狀況作為取得資格的條件。
換句話說,真正重要的不是福利的名稱,而是申請人實際取得的福利或補助是否符合「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的定義。
相較之下,Social Security 退休福利、政府退休金、失業保險(Unemployment Insurance)及退伍軍人福利等基於工作、繳費或服役紀錄取得,而不是以低收入或低資產作為資格條件的福利,則不屬於這類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
而且,新政策不只看申請人是否實際領取福利。對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發生的情況,美國移民局也可以考慮申請人本人是否曾經提出福利申請、獲得核准,或者被認證具有領取相關福利的資格。如果福利申請、核准或資格認證發生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前,美國移民局原則上不會按照新的標準考慮;但如果相關資格延續到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則 9 月 18 日之後的部分可能進入分析。
移民官未來將如何判斷申請人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新的公共負擔制度仍然採取「整體情況綜合判斷」。上述的政府福利只是其中一部分審查的內容。移民官還必須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資產與財務狀況,以及教育程度與技能。在適用的案件中,I-864 經濟擔保書也會被納入考量。
這些因素沒有固定的計分方式,也不是出現一項不利因素就一定會被拒絕。美國移民局在新的政策指引中提供的幾個假設案例,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這一點。
案例一(通過): 一名 35 歲申請人在提出綠卡申請大約 10 年前,曾因生育期間暫時失業而領取約一年的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金額並不高。到了申請綠卡時,她已經有工作,而且健康狀況良好。移民官考慮了福利是在多久以前領取、金額、持續期間及當時領取福利的原因後,最後仍然認定她不太可能在未來成為公共負擔。
案例二(通過): 一名 25 歲、剛大學畢業的申請人。她目前沒有工作,家庭收入及資產也不高,但她年輕、健康、已完成大學教育,具有未來工作的能力,也有符合要求的 I-864。最後,美國移民局認為,目前失業這項因素不足以超過其他有利因素,因此沒有認定她可能成為公共負擔。
案例三(不利認定): 一名 55 歲申請人雖然有大學學歷、健康狀況正常,也有符合要求的 I-864,但已經超過 10 年沒有工作,並持續依靠政府現金補助超過 5 年。移民官認為,長期沒有工作、持續依賴政府補助,以及缺乏未來收入來源等因素,整體上超過了學歷、健康及經濟擔保等有利因素,因此作出不利的公共負擔判斷。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新制度真正關心的是申請人的整體情況以及未來經濟自立能力。曾經領取福利、目前沒有工作或收入較低,都不會單獨決定案件結果;同樣地,有工作、有學歷或有 I-864,也不能單獨保證一定通過公共負擔審查。
美國移民局也特別說明,這些假設案例只是用來示範移民官如何進行分析,並不會預先決定個案結果。即使案件事實相似,也可能因為其他證據及具體情況而得到不同結論。
生效日以前領取的福利會不會被追溯?
對曾經使用政府福利的申請人而言,2026 年 9 月 18 日也是一條非常重要的時間界線。
對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前領取的政府福利,美國移民局並不會把新的、更廣泛的福利範圍全部追溯適用。對這個日期以前的福利紀錄,原則上仍然只考慮 2022 年規則下的兩大類,也就是維持收入的政府現金補助,以及政府負擔費用的長期機構照護。
對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領取的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美國移民局則可以按照新的標準將其納入分析。
因此,過去曾經使用一般 Medicaid、SNAP 或 WIC,並不代表這些福利現在會被追溯成為公共負擔的不利因素。實際領取福利的日期非常重要。 美國移民局自己的假設案例也反映了這項限制:其中一名申請人曾在懷孕期間使用 WIC,但因為該項福利是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前領取,所以移民官沒有將 WIC 納入新的公共負擔分析。
家人領取福利算不算?
家庭成員領取福利與申請人本人領取福利也需要區分。原則上,只有申請人本人被列為福利受益人,才屬於申請人本人「領取」該項福利。家人或小孩取得的福利,不會直接歸算成申請人本人領取福利。
但是,如果申請人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是因為申請人本人的收入或資產低於福利資格標準而取得福利,那麼申請人的低收入或低資產狀況仍可能被納入財務因素分析。
美國移民局提供的一個假設案例就涉及申請人的孩子取得免費學校午餐。移民官沒有把孩子的免費午餐視為申請人本人領取福利,但考慮了申請人的收入低於該項福利資格標準的事實。由於該項福利對家庭財務影響有限,加上案件中的其他有利因素,申請人最後仍然通過公共負擔審查。
哪些申請人會受到新規則影響?
這次新的公共負擔政策,對不同移民身分的人影響並不相同。
準備提出 I-485 的人:直接受影響
如果是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提出 I-485,而且申請人本身受到公共負擔不准入境規定約束,就會適用新的公共負擔審查制度。許多家庭類綠卡申請,包括婚姻綠卡,都屬於這個範圍;許多雇主擔保的境內身分調整申請人同樣需要接受公共負擔審查,只是多數就業類案件並不需要提交 I-864 經濟擔保書。
不過,並不是所有 I-485 申請人都適用公共負擔規定。依照申請人的移民類別,難民、庇護身分人士、部分特殊移民青少年、T 類及 U 類身分人士,以及《反家庭暴力法》自行申請人等特定類別,可能依法獲得豁免。因此,判斷一個 I-485 案件是否受到新規則影響,首先要確認申請人所依據的綠卡類別是否適用公共負擔不准入境規定。
一般非移民身分:這次沒有直接針對
對 H-1B、H-4、F-1、B-2 等一般非移民身分而言,這次政策改變並不代表所有非移民申請都開始接受新的公共負擔審查。與 2019 年的公共負擔規則不同,目前的新政策並沒有對一般非移民身分的延期或轉換身分申請設置公共福利使用條件。
因此,單純提出 H-1B 或 H-4 延期、F-1 轉換身分、B-2 延期等申請,並不是這次新政策直接針對的申請類型。當然,如果日後進一步提出 I-485 申請,就需要依照當時適用的公共負擔規定重新判斷。
已經取得綠卡的人:一般不受影響,但有例外
對已經取得綠卡的永久居民而言,一般在美國境內生活,並不會因為這次政策更新,就重新接受一次公共負擔審查。
但是,公共負擔本質上仍然屬於 INA §212 所規定的不准入境事由,因此綠卡持有人在某些情況下仍可能遇到這個問題。例如,綠卡持有人離開美國連續超過 180 天後返回美國,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會被視為重新申請入境,此時 INA §212 的不准入境事由,包括公共負擔規定,可能再次成為審查問題。
因此,已經取得綠卡並不代表公共負擔規定在任何情況下都與自己無關。
準備申請公民的人:不會重新審查,但仍要注意
對準備提出 N-400 申請公民的人而言,N-400 本身不會重新進行一次「未來是否可能成為公共負擔」的審查。因此,不能因為一名綠卡持有人目前收入較低或依法領取某項政府福利,就直接認為他因此不能申請公民。
不過,美國移民局在審理 N-400 時,仍會確認申請人當初是否依法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如果申請人在取得綠卡時其實存在尚未依法解決的公共負擔或其他不准入境事由,可能影響其是否屬於依法取得永久居民身分,進而影響入籍資格。
適用哪一套標準?看 I-485 的提出日期
在判斷案件適用新的還是舊的公共負擔標準時,I-485 的提出日期非常重要:
| I-485 提出日期 | 適用標準 |
|---|---|
|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前 | 1999 年公共負擔指引 |
| 2022 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9 月 17 日 | 2022 年公共負擔規則 |
|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 | 新的公共負擔政策 |
I-485 表格版本沒有過渡期
配合新的公共負擔制度,美國移民局將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正式啟用 09/18/26 版本 I-485,而且沒有新舊版本並行使用的過渡期:
- 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前寄出或透過電子方式提交——仍接受 01/20/25 版本
- 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寄出或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拒絕 01/20/25 舊版,只接受 09/18/26 新版
特別提醒大家,新版 I-485 本身也反映了新政策的方向。第 63 題將改為詢問申請人是否曾經領取「任何經濟狀況審查型公共福利」;如果回答「是」,還需要提供福利名稱、開始及結束日期、金額以及領取原因。
準備申請綠卡的人現在應該怎麼做?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後,公共負擔審查不再像過去一樣有一道相對清楚的福利界線。對申請人而言,真正的改變不是「領過某一項福利就不能申請綠卡」,而是移民官可以考慮的福利及相關資訊範圍更廣,每一個案件也會更取決於申請人本身的具體情況。
因此,對目前已經符合境內身分調整資格,而且案件適用公共負擔規定的申請人而言,現在最重要的是重新確認自己的申請時程。
如果已經具備申請資格,而且文件可以完整、正確地準備,可以評估是否適合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以前提出 I-485,使案件繼續適用 2022 年的公共負擔規則。但這並不代表申請人應該為了趕日期而提交不完整、不準確或尚未符合資格的申請——境內身分調整仍然必須符合移民類別、簽證名額、申請資格及其他相關法律要求。
如果預計在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提出 I-485,曾經申請或使用政府福利的申請人應提早整理相關紀錄,包括福利名稱、申請及領取時間、金額、領取原因,以及是否存在 9 月 18 日當日或之後的福利申請、核准、資格認定或實際領取紀錄。
此外,由於新的公共負擔制度給予移民官更大的空間進行整體情況判斷,申請人在提出 I-485 以前,也應更完整地檢視自己的工作、收入、資產、負債、教育、技能、健康狀況及家庭經濟支持等整體情況,而不能只關注自己是否曾經領取政府福利。
最後,也提醒申請人不要僅因為公共負擔政策改變,就自行停止本人或家人依法可以取得的政府福利。不同福利的資格條件、實際受益人、申請或領取日期,以及申請人的移民類別與個人情況都不相同,對公共負擔分析產生的影響也可能完全不同。
因此,在作出停止福利或改變申請時程等重要決定以前,應先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確認新規則可能造成的影響。如需協助評估,歡迎預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