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新制生效日已在美就讀、I-94 仍是 D/S,短期內不會立即失去身分。 但只要在生效後出境再入境,就可能立即轉入固定期限制度——這是現有學生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正在使用 OPT 的人尤其要小心。
← 回 F-1 新規定說明總覽一句話重點:一趟旅行可能改變您的整個身分基礎。 現有 D/S 學生如果留在美國不出境,可享有最長四年的過渡;一旦在生效後出境重新入境,CBP 會核發 有明確日期的 I-94,離境準備期也從 60 天縮為 30 天。是否旅行,值得審慎評估。
請點開最貼近您的階段。
如果您在生效日已經人在美國、I-94 仍是 D/S、I-20 和 SEVIS 都有效、也正常維持著 F-1 身分, 不會在生效日當天立即失去身分。過渡後您能合法停留到哪一天,原則上是下面兩個日期裡比較早的那個: 生效日當天有效 I-20 上的課程結束日(program end date),或生效日起算四年。現有 D/S 學生在過渡條款下, 通常還能保留原本的 60 天離境準備期。
法規明確John Doe 是博士生,I-20 有效到 2032 年,但新規 2026 年 9 月生效。 就算 I-20 到 2032 年,他過渡後最多也只能依舊身分待到生效日起四年再加 60 天離境期,即 2030 年 11 月 14 日。 若要一路念到 2032 年,得在那之前提出 I-539(延期申請)延長身分。
您不必因為新規一生效就馬上提交 I-539,但要立刻記下三個日期:生效日當天 I-20 上的課程結束日、 生效日起算四年那天,以及這兩者中比較早的那個。這個比較早的日期,就是您日後要不要交 I-539 的判斷點。
法規明確現有 D/S 學生只要在生效後出境、再重新入境,CBP 通常就會依新制核發有明確日期的 I-94, 不再給 D/S,離境準備期也從 60 天縮成 30 天。回美後,一切都以新的 I-94 日期為準—— 如果 OPT、STEM OPT、新課程或 CPT 所屬的課程超過那個日期,通常就要交 I-539,或再次離境重新入境。
法規明確John Doe 正在用(非 STEM)OPT 工作,入境時還是 D/S。他在生效後回國一趟, 再入境時拿到一張有到期日的 I-94,離境準備期也只剩 30 天。 因為他的學位不符 STEM 資格,OPT 結束後沒有 STEM OPT 可以接——這 30 天就是他全部的緩衝。
如果 D/S 學生在還沒送出 OPT/STEM OPT 的 I-765(工卡申請)之前就出境,之後以固定期限入境, 就會失去免交 I-539 的過渡豁免——到時候 I-765 和 I-539 兩張都要交。所以旅行不只縮短寬限期, 還可能把您踢出過渡保護之外。
法規明確如果您及時遞交 I-539 後才出境,回美時原先核准的入境期間還沒到期,而且您只要求用那段期間剩下的時間入境, 美國移民局就不會把審理中的 I-539 當作放棄。相關的工卡申請(I-765)也不會只因為這一趟旅行就被當作放棄。
法規明確但如果您改用新的 I-20(課程結束日超過原先核准的期間)入境,審理中的 I-539 就可能被當作放棄, 到時候以 CBP 在 I-94 上給的新日期為準。所以旅行前一定要確認您入境時憑的是哪份文件、哪段期間。 國土安全部建議:旅行時隨身帶著 I-539 的收據通知(receipt notice)。
法規明確本規則不改變國務院原有的自動重效(automatic revalidation)規定: 到鄰近地區(例如加拿大、墨西哥)30 天以內的短期旅行,符合條件的人返美時,簽證效力會自動延展, CBP 可以直接放行,不必另外辦新簽證。至於這項規定和固定期限、審理中 I-539 之間怎麼互動,國土安全部表示會再發布指引。
法規明確如果您入境時美國移民局還沒核准 EAD,但 DSO 已經在 I-20 上推薦了 OPT 期間, CBP 可以先讓您入境,最長 240 天,好讓美國移民局有時間審 EAD。 提醒:獲准入境不等於可以開始工作——還是要等 EAD(必要時還有 I-539)核准後才能上工。
法規明確現有 D/S 學生最該記住兩件事:不出境可享最長四年過渡;一旦生效後出入境,就轉入固定期限、寬限期減半,甚至可能失去 OPT/STEM OPT 的過渡豁免。 在計畫任何一趟旅行前,先確認自己目前是 D/S 還是固定日期、有無待決申請,並評估風險。
本頁為一般性資訊,非針對個案的法律意見。本規則已於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告,並定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但仍屬受國會審查的重大規則,也可能面臨訴訟。採取任何行動前,請先諮詢您的學校 DSO 及移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