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对转学与升学设下明显限制:大学第一学年内原则不能转学、 研究生课程期间原则不能转校或改变教育目标, 完成一个学位后原则上只能往更高教育层级升学。以下依您的情况分别说明。
← 回 F-1 新规定说明总览两个关键:一是「时机」,二是「有没有经 SEVP 批准例外」。 在第一学年内、以及研究生课程进行中,转学和改变就读目标原则上都被禁止,只有 SEVP 因 特殊情况(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批准时才可以例外。另外, 就算您符合转学资格,光是办 SEVIS 转学,本身也不会延长您的 I-94。
请点开最贴近您的阶段。
新规原则上禁止研究所以下的学生,在第一个学年(academic year)内转学、换主修、换学位层级或改变就读目标, 只有 SEVP 因特殊情况批准,才可以例外。
法规明确例如:学校关闭、学校失去 SEVP 资格、天灾使学校长期无法授课、为完成中小学教育而必须转学, 或其他超出学生控制的情况。是否构成特殊情况,最终由 SEVP 判定。
法规明确以下一般个人选择未必构成例外:学费太高、想搬到另一州、不喜欢学校、找到排名更好的学校、 想换专业、想去有 CPT 的学校、想与家人住得更近。
合理推导读完第一个学年后,只要维持良好身份,大学生通常还是可以转到另一所学校,或换同一层级的主修或课程。
法规明确如果新课程不能在目前 I-94 到期前完成,还是要:拿到新学校的 I-20 并提交 I-539,或者离境重新入境取得新的 I-94。 光是办 SEVIS 转学,并不会延长 I-94。
法规明确John Doe 大二时转到另一所大学读同一主修。他维持良好身份,转学方向没问题; 但新学校的课程结束日超过他现有 I-94。因此他仍需提交 I-539(或离境重新入境), 才能合法读到毕业。
新规原则上规定,研究生(硕、博士)在课程期间不能改变就读目标,也不能转学, 只有 SEVP 基于特殊情况才能批准例外。
可能的例外,主要是学校或课程因外部原因无法继续,例如学校关闭、失去招收 F-1 资格、学校合并并取消课程、 天灾导致学校长期无法授课。
法规明确例如:指导教授离职、研究经费中断、想换研究领域、想跟着教授到另一所学校、原校排名不佳、学费较高、 资格考没通过、被留校察看(probation)、想转到有 Day-1 CPT 的学校。这些当中,有些或许真的超出学生所能控制, 但规则目前并没有明确把它们全部列为可接受的例外。
合理推导没有维持全时课业的学生,不能靠转学自动恢复 F-1 身份。如果您未经批准就低于全时学分、 长期没完成课程、因留校察看或停学而未达要求、SEVIS 被终止,或有其他违规, 通常不能只办 SEVIS 转学,而可能要申请复籍(reinstatement),或离境后持新的初始 I-20 重新入境。
法规明确基本进程保留:通知目前学校的 DSO → 通知要转入的学校 → 原校在 SEVIS 设置放行日(release date)→ 放行日之前,SEVIS 纪录仍由原校掌控 → 放行日之后由新校接手 → 新校签发转学待决或继续就读 (transfer-pending/continued attendance)的 I-20 → 依规定向新校报到。放行日之前,您都可以要求原 DSO 取消转学。
法规明确一般学生要能在转出或读完原课程后五个月内,开始或恢复新课程。OPT 或 STEM OPT 学生, 则要从「SEVIS 转出日」和「OPT/STEM OPT 结束日」两者中较早的那天起算,五个月内开始或恢复课程。
法规明确F-1 学生可以暂时离美五个月以内,之后凭原有的 SEVIS 纪录与 I-20(由 DSO 背书)回美。 此规则在本次修法中不变。离开前要通知 DSO,返美前 SEVIS 纪录要回到 Active 状态。
法规明确John Doe 因家庭原因须回国四个月。因为在五个月以内,他可以用原本的 SEVIS 纪录与 I-20 回美续读, 不必以初始身份重新办理。
除了赴海外研修(study abroad),离美超过五个月的人,要以初始身份(initial status)重新入境—— 包含但不限于取得新的 I-20,而且会重新决定您的合法停留期间。
法规明确例如大学 OPT 后读硕士、硕士 STEM OPT 后读博士,这类往上读原则上仍然允许。您要: 从新学校拿到新 I-20、遵守 SEVIS 转学与五个月规则、确认新课程能不能在目前 I-94 内完成—— 如果不能,就要在现有合法停留期结束前提交 I-539,或离境重新入境。
法规明确如果第一个课程是在新规生效后读完的,原则上不能再用 F-1 读同一层级或更低层级的课程。详见 CPT/第二个硕士页的同层级限制说明。
法规明确最容易被忽略的两件事:一是「时机」(第一学年、研究生课程期间限制最严),二是办 SEVIS 转学并不会延长 I-94。 就算转学方向本身没问题,只要新课程超过现有 I-94,还是要交 I-539 或重新入境。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本规则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告,并定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但仍属受国会审查的重大规则,也可能面临诉讼。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先咨询您的学校 DSO 及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