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课程结束之后使用 OPT,会超出您原本的入境效期,在新制下 可能从只交一份 I-765 工卡申请,变成 I-765 加 I-539 延期申请两份都要交的双重进程。 请先找出您现在的阶段,再看这个时间点该怎么做。
← 回 F-1 新规定说明总览OPT 最大的改变:可能要多交一份 I-539。 旧制申请 OPT 只要递交 I-765;新制下,如果您目前的 I-94 不能涵盖整个 OPT 期间,原则上要同时提交 I-765(工卡申请)和 I-539(延期申请)。两者处理的是不同的事:I-765 决定您能不能工作, I-539 决定您能不能合法留下来。国土安全部给了大约六个月的过渡豁免,让在期限前及时送件的人暂时不必交 I-539。
请点开最贴近您的阶段。
您是新制生效前就在美国的现有学生,适用过渡豁免。对您而言,关键日期是 2027 年 3 月 18 日。
在这天之前送出 I-765:原则上只要提交 I-765,不必另外提交 I-539。核准后可停留到 EAD 到期日再加 60 天; 如果被拒,只要维持全额课业与 F-1 身份,可停留到 I-20 课程结束日再加 60 天。
在这天之后才送:豁免就用不上了。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个常见误解:过渡期并不是无限期的 D/S。 依规定,您的停留期限会在「新制生效当天有效的 I-20 上的课程结束日再加 60 天」时届满(最长不超过新制生效起算四年)。 而毕业后 OPT 是课程结束之后才开始,那 60 天不可能涵盖整段 OPT。所以错过豁免期限之后,您的处理方式就和固定期限 I-94 的 学生一样:同时提交 I-765 + I-539,或改走离境重新入境(见情况二的说明)。
能不能适用豁免,看的是 I-765 实际送件日,不是毕业日、EAD 开始日、DSO 推荐日,也不是收到 EAD 的日期。 初始 OPT 一般可在 I-20 课程结束日前 90 天开始申请,所以 2027 年 5 月中毕业的人,最早约 2 月中就能送件, 仍赶得上。请提早和 DSO 确认:I-20 准确的结束日、DSO 何时能输入 OPT 推荐、何时签发新 I-20、I-765 最早哪天能送。
请不要为了避开 I-539,就在还没拿到 DSO 推荐前、或用尚未正式签发的 I-20、或在不符合申请窗口的情况下提前送件。
法规明确John Doe 于 2026 年 12 月毕业,2027 年 2 月 10 日送出初始 OPT 的 I-765——在 3 月 18 日之前。 他只需送这一张表,不必另交 I-539。
Jane Doe 于 2027 年 6 月毕业,2027 年 8 月才送出 I-765,已过豁免期限。虽然她入境时是 D/S, 但过渡期的停留期限只到课程结束日再加 60 天,也就是 2027 年 8 月;她的 OPT 要用到 2028 年,明显不够。 所以她需要同时提交 I-765 与 I-539,或选择离境后持新 I-20 重新入境。
过渡豁免不适用于您,2027 年 3 月 18 日这个日期对您没有意义。不论早送晚送,您要判断的只有一件事: 现在的 I-94 能不能涵盖整段 OPT?
实际上通常不能。固定期限的 I-94 一般只到课程结束日加 30 天,而 OPT 是课程结束之后才开始,所以几乎不可能涵盖整段 OPT。 换句话说,这类学生原则上都要处理停留期限的问题,有两条路可以走,二选一即可,不必两者都做。
做法一:同时提交 I-765 + I-539。美国移民局会查找相关案件,尝试把两者一并处理。要注意的是, 即使 I-765 已经核准,只要 I-539 还没核准,仍然不能开始工作。
做法二:离境后,持有 OPT 推荐的新 I-20 重新入境,由 CBP 核发新的 I-94。入境时如果已经拿到 EAD, 新的 I-94 通常会给到 EAD 结束日加 30 天;如果 EAD 还在审理、但 I-20 上已经有 DSO 的 OPT 推荐,依规定可以核发 最长 240 天的停留期,让美国移民局有时间审理 EAD。不过重新入境涉及签证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重新面签、 是否影响待决申请等风险,出国前要先评估。
法规明确Mary Doe 在 2026 年 10 月入境,I-94 到期日是课程结束日 2028 年 5 月再加 30 天。她 2028 年 2 月要申请 OPT ——「3 月 18 日」早就过了,但那个日期本来就与她无关。她的 I-94 到 2028 年 6 月,OPT 要用到 2029 年,明显不够, 所以两张表一起送。
David Doe 同样是固定期限的 I-94。他已经送出 OPT 的 I-765,但 EAD 还没下来。他回国一趟, 带着有 DSO OPT 推荐的新 I-20 重新入境,CBP 依规定给了他最长 240 天的停留期,让移民局有时间审 EAD ——这样他就不必再另外提交 I-539。
如果您在生效日人在美国、原本以 D/S 入境、已经正确提出毕业后 OPT 的 I-765 且还在审理中、 也没有其他会被遣返的问题,通常不必补交 I-539,也不必重新提交 I-765。
但这项保护一般只涵盖当时已在审理的申请;日后申请 STEM OPT 时,仍要重新判断需不需要 I-539。
法规明确国土安全部表示:I-539 审理期间算是合法停留(authorized stay),但要等 延期(EOS)和 EAD 都核准才能开始新工作 ——换句话说,不能只凭一张 EAD 就上工。因此可能出现「EAD 卡已经收到却不能上工、报到日被迫延后、雇主取消 offer」的情况。 法规明确
I-765 可以加急(premium processing),但 I-539 不一定有这个选项;国土安全部目前只说会研究扩大 I-539 的加急, 并没有在最终规则里保证提供。律师预测(待指引)
John Doe 的 I-765 三周就批准、EAD 卡也寄到了,但他的 I-539 还在审。 即使手上握着 EAD,他仍不能开始上班,必须等 I-539 也核准。雇主原订的到职日只能延后。
OPT 的失业天数,是在您持有有效 OPT 工作许可后才开始计算。若您尚未取得有效 OPT EAD, 在等待 I-539/I-765 期间不会累积 SEVIS 失业天数。
法规明确新制生效后出境再入境,CBP 通常会核发有明确日期的 I-94,不再给 D/S,且离境准备期会从 60 天缩为 30 天。之后若 OPT 超过该 I-94 日期,就需要办 I-539 或再次离境重新入境。法规明确
所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学生可能需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国际旅行。要不要出国, 还是要综合签证是否有效,以及 EAD、I-765、I-539 的状态和个人风险一起考量。律师预测(待指引)
Jane Doe 正在用 OPT 工作,原本入境时还是 D/S。她在新制生效后回国过年,再入境时 CBP 给了 一张有到期日的 I-94,离境准备期也只剩 30 天。这趟旅行等于把她提早推进了固定期限制度。
本规则不影响 H-1B cap-gap。及时递交、且被选中的 H-1B cap 名额申请,其 F-1 学生仍可获得 自动延长身份与工作许可,延续至该财年 4 月 1 日或 H-1B 生效日(以较早者为准)。
法规明确STEM OPT 同样延伸到您的入境效期之外,逻辑与此页相同——也要先看您在哪个阶段。 过渡期限前送件可能只需 I-765;期限后通常需要 I-765 + I-539。180 天自动延长仍保留。
法规明确及时提交延期(EOS)后,并非每种工作都能继续。新制下的自动延长对象如下:
| 工作类型 | I-539 待决期间 |
|---|---|
| 毕业后 OPT | 没有自动延长——要等延期与 EAD 都核准后,才能(继续)工作 |
| STEM OPT | 及时申请的话,工作许可自动延长最多 180 天(现行规定不变) |
| 校内工作、CPT、严重经济困难工作 | 可自动延长最多 240 天,从 I-94 到期日起算。其中 CPT 只延到 I-20 上核定的 CPT 结束日,若比 240 天早,就以该日为准。 |
注:上述 240 天/180 天自动延长,都以「在 I-94 到期前及时提交延期」为前提;若拖到完成学业后的 30 天宽限期内才送件,则没有自动延长,核准前不能工作。
判断是否需要 I-539,关键在「您的 I-94 能不能涵盖整个 OPT 期间」。 过渡豁免只是暂时让您免交 I-539;过渡期后,多数 OPT 案件都要重新分析。请务必同时留意 I-94 到期日、 I-20 课程结束日与 EAD 到期日,别只看其中一个。
本页为一般性信息,非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本规则已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告,并定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但仍属受国会审查的重大规则,也可能面临诉讼。采取任何行动前,请先咨询您的学校 DSO 及移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