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了?所有在美国的非公民必须于 10 天内 向移民局更新地址。 未及时更新可能错过 RFE 通知、核准信,甚至导致驱逐出境后果。
谁必须申报? 除了 A 签证、G 签证持有人与免签计划入境者外,所有在美外国公民 (包括绿卡持有人、留学生、工作签证持有人、配偶依亲)均须于搬家后 10 天内通知移民局。 未申报最高可处 5,000 美元罚款。
移民局鼓励透过 myUSCIS 线上提交,最快、最可靠,可同时更新所有进行中案件的地址。
不需要专属帐户类型——任何 myUSCIS 帐户皆可用于更新地址。 没有帐户的话,可于第一次登入页面注册。
前往 myUSCIS →登入后,于 My Account 选单选择「Change your address」。
系统会询问您是否有进行中的案件——若有,请准备您的 Receipt Number。
请准备以下信息:
⚠️ 已结案的案件不要填 Receipt Number——只填进行中的案件号。
送出后,可于 myUSCIS 的 「View my submissions」 查看 AR-11 申报记录与确认编号。建议截图保存或下载 PDF 备查。
线上提交完成后,自动满足 Form AR-11 (Alien's Change of Address Card) 的法定通报义务,无须再寄纸本。
提醒:更新地址后,请电邮通知您的移民律师, 并附上 myUSCIS 的 AR-11 确认页面截图。律师事务所需要同步更新案件档案, 确保后续所有重要文件都能正确寄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