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12 日,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学生及交流访问者计划办公室(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EVP)向全美 SEVP 认证学校的指定校方官员(DSO)发出「Reminder of Liability for DSOs Regarding CPT Authorization」通知,表示将加强对 F-1 学生课程实习训练(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CPT)的审查,并特别提醒学校及 DSO,不当批准 CPT 可能带来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通知发布后,很快在美国大学国际学生办公室及移民法律界引起讨论。目前已经有部分学校开始重新审查 CPT 政策,有些学校暂停新的 CPT 批准,也有学校采取更加保守的做法,只批准与既有课程、实习课程或明确毕业要求直接链接的 CPT。因此,正在使用或准备申请 CPT,尤其是通过 Day-1 CPT 或长期全职 CPT 工作的 F-1 学生,都应该特别注意这次政策发展。

CPT 的法律规定

在开始说明前,我们先解释 CPT 的法律规定。CPT 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 8 C.F.R. § 214.2(f)(10)(i)。根据这项规定,CPT 必须是「既有课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n integral part of an established curriculum),而学生实际从事的实习或工作也必须「与学生的主修领域直接相关」(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tudent's major area of study)。法规所枚举的 CPT 形式包括工读安排(alternative work/study)、实习(internship)、建教合作(cooperative education),以及其他类型的必要实习或实务训练(required internship or practicum)。换句话说,CPT 并不是一般性的校外工作许可,而是必须创建在学生既有的学术课程之上,实际工作与学生的课程及主修领域必须具有实质链接。

这次真正引发争议的地方

SEVP 这次真正引发争议的地方,并不是再次强调 CPT 必须与学生的主修相关,而是对「既有课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提出了一个更加严格的解释。SEVP 在通知中要求 DSO,只有在「如果没有 CPT,学生将无法取得学位」,而且相关工作是「所有攻读该学位的学生都必须完成」的情况下,才应当批准 CPT。

DSOs should ... Ensure that CPT is only authorized when it is truly integral to the program. Only authorize CPT if its absence would make the attainment of a degree an impossibility and if the work associated with CPT is required for all students pursuing that degree.

如果按照这项标准严格运行,CPT 的适用范围将会被大幅缩小。因为美国许多大学目前的 CPT 制度并不是要求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实习才能毕业,而是允许学生选择实习、实务训练或体验式学习课程,通过实习取得学分并计入学位要求。学生可以选择实习,也可能选择其他课程完成相同的学分要求。这类 CPT 过去长期被许多学校认为符合规定,但按照 SEVP 现在提出的标准,就可能面临新的问题。

问题在于,SEVP 现在提出的「没有 CPT 就无法取得学位」以及「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这两项限制,并没有直接出现在现行 CPT 法规中。因此,目前真正的法律争议是:SEVP 是否可以将法规中的「integral」进一步解释为「不可或缺」(indispensable),也就是只有在没有这项实习就无法完成学位的情况下,才能符合 CPT 的要求。

举例来说,一个硕士学位可能要求学生完成 30 个学分,其中部分学分可以从一系列选修课程中取得,而三学分的实习课程就是其中一项选择。学生选择这门课后,必须完成与主修相关的实习,接受教授或学术指导老师的监督,完成正式的课程作业及评估,而且取得的三个学分确实计入学位要求。过去许多学校会认为,这样的实习已经正式纳入课程体系,因此符合 CPT 要求。但是按照 SEVP 最新通知提出的标准,如果学生可以选择其他课程取得这三个学分,并在不参加实习的情况下完成学位,SEVP 就可能认为这项实习并非取得学位所不可或缺,因此不符合其现在对 CPT 的解释。

通知本身也留下解释空间

令人疑问的是,SEVP 自己的通知在这一点上也留下了解释空间。通知前段表示,CPT 不能只是为了提供工作机会,并提到相关实习应当是学术课程所要求,或「以其他方式正式纳入学术课程的一部分」(otherwise formally recognized as part of the academic program)。这段文本似乎仍然承认,即使某项实习不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要求,只要已经正式纳入学术课程,仍然可能具有课程性质。这与通知后段所提出的「没有 CPT 就无法取得学位」以及「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

此外,SEVP 在通知最后明确声明,这封通知不是适用法律的替代品,本身也不是一项正式法规或 SEVP 的最终行政决定。因此,目前比较适当的理解并不是 CPT 法规在 8 月 12 日突然被修改,而是 SEVP 准备采取一个比过去更加严格的执法立场。

虽然法规没有改变,但这并不代表学生和学校可以忽略这封通知。SEVP 已经明确表示将加强对 CPT 的审查,而且特别提醒 DSO,如果学校利用 CPT 为学生创造工作机会,而不是真正服务于学术目的,SEVP 及国土安全调查局可能介入调查,严重情况甚至可能影响学校的 SEVP 认证资格。SEVP 同时提醒 DSO,在签署 CPT I-20 时,是在确认相关信息真实正确,因此不当批准 CPT 也可能让学校及个别 DSO 面临行政甚至法律责任。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学校认为自己过去的 CPT 政策符合现行法规,也可能因为不愿意承担 SEVP 调查或认证资格受到影响的风险,而主动提高批准标准。这也是为什么目前已经有学校开始暂停部分 CPT 批准,或者要求学生的 CPT 必须与既有课程及学位要求具有更加直接的链接。

三种 CPT 情况的风险评估

风险最低的仍然是学位本身明确要求的实习、实务训练、临床训练或建教合作。例如某些护理或其他专业课程规定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一定期间的实务训练才能毕业,这种情况不但符合 CFR 原本的要求,也符合 SEVP 现在提出的标准。

情况比较复杂的,是学生参加的是学校原本就存在的正式实习课程,但这门课只是学生可以选择的选修课,不是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的毕业要求。这类 CPT 未必因此不符合现行法规,但在 SEVP 最新的执法立场下,学校是否仍然愿意批准,以及未来政府是否会接受原本较宽松的解释,都存在新的不确定性。

风险最高的则是 CPT 与学校既有课程之间链接非常薄弱的情况。例如学生先找到一份全职工作,之后才为了取得 CPT 工作许可注册一门形式上的实习课程;课程没有实质的学术作业,缺乏教授监督,工作与学术课程之间也没有真正的集成,甚至整个学程主要以让 F-1 学生持续工作作为吸引学生的方式。这类 CPT 即使在 SEVP 发布最新通知以前,本身就已经存在较高的移民风险,而从这次通知的内容来看,也很可能正是 SEVP 未来加强调查的主要对象。

接下来会不会出现诉讼?

这次 SEVP 通知未来很可能引发行政法上的争议,但是能否立即提起诉讼,仍然要看政府是否已经根据这项新标准采取具体的不利行动。

SEVP 自己已经在通知中表示,这封通知并不是最终行政决定。因此,如果现在只是单纯针对这封通知提起《行政进程法》诉讼,可能会面临原告是否已经受到实际损害、争议是否已经成熟,以及是否存在可供法院审查的最终行政行为等进程问题。法院未必会在政府尚未实际处罚任何学校或学生以前,就直接决定 SEVP 对「integral」的解释是否合法。

但是,如果 SEVP 日后真的依照「所有学生都必须完成」的标准,撤销学校的 SEVP 认证资格、作出其他不利决定,或者政府以相同理由认定某名学生过去的 CPT 不合法,情况就可能完全不同。受到直接影响的学校或学生届时可以主张,SEVP 实际上通过一封没有经过正式法规制定进程的通知,增加了法规本身没有规定的实质资格条件。

如果政府的行动立即造成重大而难以弥补的损害,例如学校面临失去招收 F-1 学生资格的风险,原告也可能向联邦法院申请临时限制令或初步禁制令,要求法院在案件最终判决以前暂时阻止政府运行相关标准。

F-1 新规可能增加对过往 CPT 的重新审查

另外一个学生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国土安全部在 2026 年 7 月 17 日公布新的 F-1 规则,将长期以来 F-1 学生采用的「身分持续期间」(Duration of Status,D/S)制度改为有明确截止日期的固定停留期限。新规目前预定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不过因为该规则仍须经过国会审查,实际生效日期仍可能出现变化。国土安全部在最终规则中表示,改采固定期限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增加政府定期审查 F-1 学生是否持续符合身分要求的机会。

这项 F-1 新规本身并没有修改 CPT 的资格标准,但是新制度却可能让学生过去使用 CPT 的纪录更容易在日后受到重新检查。新制度生效后,如果学生需要更多时间完成课程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活动,部分学生将需要向移民局申请延长停留期限。这也意味着移民局在审理延长申请时,将有机会重新查看学生先前是否一直维持合法 F-1 身分。

因此,如果学生过去曾经使用 CPT,而移民局在日后的身分延期或转换案件审查中认为该段 CPT 并不符合 8 C.F.R. § 214.2(f)(10)(i) 的要求,就可能进一步衍生出学生是否曾经违反 F-1 身分规定的问题。换句话说,有些 CPT 争议未必会在学校当初批准时立刻发生,而可能是在学生之后申请延长 F-1 停留期限、OPT、STEM OPT、H-1B 身分转换,或其他延长及转换身分案件时才真正浮现。

这对曾经长期使用全职 CPT、Day-1 CPT,或者 CPT 与学位课程之间链接比较薄弱的学生尤其重要。这些学生未来在申请相关移民利益时,可能需要更完整地说明自己的 F-1 身分纪录,以及当年的 CPT 为什么符合学校课程及移民法规要求。

建议:完整保存 CPT 相关数据

对正在使用或过去曾经使用 CPT 的学生而言,我们建议先把能够证明自己 CPT 符合规定的数据完整保存下来。学生应该尽量保存每一份 CPT I-20、当时版本的学校课程目录、学位要求、学程手册、实习课程说明以及课程大纲。如果 CPT 是通过有学分的实习课程取得,也应保存成绩单、选课纪录、课程报告、研究计划、演示文稿或其他作业,以及能够证明相关学分实际计入学位要求的数据。此外,与学校批准 CPT 有关的文档同样重要,包括学术指导教授或系所的批准、与 DSO 之间的往来邮件、CPT 申请表,以及任何说明实习内容如何与学生主修或学位课程相关的数据。如果学校当时有正式公布的 CPT 政策,也建议保存当时版本,而不要只依赖日后可能已经修改的学校网站内容。

另外,学生也应保存雇主聘书、详细工作内容、工作起迄日期、每周工作时数、雇主评估,以及学校与雇主之间如有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培训协议。这些文档可以协助证明学生当时从事的工作确实与主修及课程要求具有实质关联,而不是单纯取得 CPT 后从事一份与学术课程没有关系的工作。

总结

目前 SEVP 并没有通过这封通知正式修改 CPT 法规,但政府已经清楚表明将加强 CPT 的审查。对 F-1 学生而言,接下来真正需要关注的,不只是学校是否继续批准 CPT,也包括 SEVP 是否发布进一步的政策说明、移民局是否在后续 F-1、OPT、STEM OPT 或身分转换案件中采取相同的审查标准,以及相关学校或学生是否对 SEVP 的新解释提出司法挑战。

后续我们也会持续追踪 SEVP、国土安全部以及移民局对 CPT 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并在有新的政策、执法案例或法院诉讼出现时提供更新的消息。如果你还不清楚下个月即将生效的 F-1 新规定,欢迎参考我们的完整说明:

👉 F-1 学生签证新规定完整说明CPT 与第二个硕士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