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人若計劃長期離開美國,應於離境前申請 I-131 回美證 (Reentry Permit),以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避免被海關質疑放棄綠卡。
什麼是回美證? 回美證是美國移民局核發給綠卡持有人的旅行證件,證明您雖然長期在境外仍保有永久居留意圖。 持有有效回美證可避免每次入境時被海關質疑放棄綠卡身份。
向美國移民局提交 Form I-131(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遞件後通常 2–4 週內,美國移民局會安排您到指定的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 (ASC) 進行按指紋及拍照。
⚠️ 生物識別必須在美國境內完成——海外的美國領事館無法代辦。 因此建議在按完指紋之前不要離境。
重新預約按指紋服務說明 →一般情況下,回美證有效期為兩年。
但若您是條件式綠卡持有人(例如 I-751 或 I-829 申請尚在審理中), 或曾多次申請回美證者,美國移民局只會核發一年的回美證。
實務上,少數綠卡持有人曾憑I-131 申請收據順利入境, 但我們強烈建議不要依賴此種方式。
核准前請仍依正常入境規定,及時返美, 避免在邊境產生入境爭議。
⚠️ 重要警告:6 個月以上離境的風險
根據美國移民法,綠卡持有人若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 6 個月,
入境時海關 (CBP) 可能質疑您是否已放棄永久居民身份。
CBP 官員會綜合考量您出境的原因,以及您是否仍與美國維持足夠緊密的連繫。
若 CBP 認定您可能已放棄身份,可能將您轉介至移民法庭,
由法官最終裁定您的綠卡是否應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