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透過 EB-1 / EB-2 / EB-3 僱主擔保取得 I-140 核准, 且人在美國境內並維持合法身份,可透過 Adjustment of Status(境內身份調整,Form I-485) 不必離境即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本指南完整說明七大步驟、所需表格、 所有費用,並提供 USCIS 官方表格的直接連結。
是否符合資格? 職業移民境內調整身份須同時滿足:(1)合法入境美國—— 經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檢查並獲准入境或特許入境; (2)在提交 Form I-485 前持續維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未觸犯移民法或刑事法律;(3)已獲得 I-140 / I-360 核准 (其中 I-140 在優先日當前時可與 I-485 同時遞交;I-360 必須先核准後才能遞交 I-485), 且優先日已排到。
第一步是由僱主為您提交 Form I-140(外籍勞工移民申請), 或於宗教工作者及部分特殊類別下提交 Form I-360。 USCIS 收到 I-140 / I-360 當日(或 PERM 遞交日,視類別而定), 即為您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140 | 外籍勞工移民申請(EB-1 / EB-2 / EB-3) | $715 + Asylum Program Fee* | 填寫 I-140 → |
| I-360 | 特殊移民類別(含宗教工作者 EB-4) | $515 | 填寫 I-360 → |
| I-907 | I-140 加急服務(Premium Processing,選填) | $2,965 | 填寫 I-907 → |
* Asylum Program Fee:$600(標準)/$300(小型雇主,< 25 名員工)/$0(非營利組織)
EB-1 與 EB-2 / EB-3 申請人若優先日已當前 (Current), 可選擇同時遞交 I-140 與 I-485(concurrent filing), 縮短整體流程。
了解優先日與排期 →在遞交 I-485 前,請確認下列條件:
準備 Form I-485 與下列必備證明文件。 職業移民類別通常不需要 I-864 經濟擔保表, 但僱主須另行提交 Form I-485 Supplement J(I-485J) 確認職位與聘僱關係仍然有效。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485 | 境內身份調整主申請 | $1,440 | 填寫 I-485 → |
| I-693 | 體檢報告(須由 USCIS 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出具) | 由醫師收 |
檢視 I-693 → 查詢 Civil Surgeon → |
| I-485J | 由僱主提交,確認 EB-2 / EB-3 職位與聘僱關係仍然有效 | 無費用 | 填寫 I-485J → |
必備證明文件清單:
以下兩份附屬申請非必需,但建議與 I-485 同時遞交, 可在 I-485 待審期間提供您工作與旅行的彈性:
| 表格 | 用途 | 費用 | USCIS 連結 |
|---|---|---|---|
| I-765 | 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 $260 | 填寫 I-765 → |
| I-131 | 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 | $630 | 填寫 I-131 → |
I-765 與 I-131 通常在遞件後 3-6 個月內核發。 取得 EAD 後即可在美國合法工作; 取得 Advance Parole 後才可出境(重要警告見 Step 05)。
目前移民局允許兩種遞件方式:
收件後您即取得 「authorized to stay」狀態, 案件審查期間可暫時合法停留。
⚠️ 關鍵警告:未取得 I-131 旅行許可前 切勿離境美國——擅自出境可能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 USCIS 認定放棄而拒絕。即使持有效 H 或 L 類簽證, 也建議先與律師討論後再出境。
前往 myUSCIS 線上提交 → I-485 Lockbox 郵寄地址 →大約遞件後 1–2 週左右,申請人會收到 USCIS 寄來的紙本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收據上方會印有 Receipt Number,可用來查詢案件處理狀態。
查詢移民局案件處理進度 →遞件後 2-4 周內,您會收到紙本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通知, 赴指定地點完成指紋與照片採集。請攜帶:
若 ASC 時間不便,可於預約時間之前線上重新預約。
重新預約按指紋服務說明 →美國移民局會依收件順序審查您的案件,並依照案件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面談。 職業移民類別並非每件都需面談,但若被要求,會被通知到地方 Field Office (重點通常為核實工作職務、薪資、繼續僱傭關係等)。
審查期間可能發生的狀況:
當 Final Action Date 已排到您的優先日,且完成行政審查流程後, 移民局會通過您的 I-485 申請。核准後,綠卡(Form I-551)會於 數週內寄至您在 myUSCIS 登記的地址。 請確認地址正確——若搬家請立即更新。
查詢案件進度 → 更新地址 (AR-11) →取得綠卡之後: 綠卡持有人有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的義務,包括: (1)每年報稅;(2)避免長期離境(連續超過 6 個月可能觸發審查,超過 1 年通常視為放棄); (3)不得犯下影響身份的刑事罪行;(4)按時更新地址(搬家 10 天內)。 若計劃長期離境,請諮詢律師申請 Re-Entry Permit(Form I-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