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移民 · 境內身份調整

如何在美國境內轉換到綠卡身份(職業移民)

若您透過 EB-1 / EB-2 / EB-3 僱主擔保取得 I-140 核准, 且人在美國境內並維持合法身份,可透過 Adjustment of Status(境內身份調整,Form I-485) 不必離境即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本指南完整說明七大步驟、所需表格、 所有費用,並提供 USCIS 官方表格的直接連結。

是否符合資格? 職業移民境內調整身份須同時滿足:(1)合法入境美國—— 經過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檢查並獲准入境或特許入境; (2)在提交 Form I-485 前持續維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未觸犯移民法或刑事法律;(3)已獲得 I-140 / I-360 核准 (其中 I-140 在優先日當前時可與 I-485 同時遞交;I-360 必須先核准後才能遞交 I-485), 且優先日已排到

01

遞交 I-140 / I-360 並獲得批准

第一步是由僱主為您提交 Form I-140(外籍勞工移民申請), 或於宗教工作者及部分特殊類別下提交 Form I-360。 USCIS 收到 I-140 / I-360 當日(或 PERM 遞交日,視類別而定), 即為您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140 外籍勞工移民申請(EB-1 / EB-2 / EB-3) $715 + Asylum Program Fee* 填寫 I-140 →
I-360 特殊移民類別(含宗教工作者 EB-4) $515 填寫 I-360 →
I-907 I-140 加急服務(Premium Processing,選填) $2,965 填寫 I-907 →

* Asylum Program Fee:$600(標準)/$300(小型雇主,< 25 名員工)/$0(非營利組織)

EB-1 與 EB-2 / EB-3 申請人若優先日已當前 (Current), 可選擇同時遞交 I-140 與 I-485(concurrent filing), 縮短整體流程。

了解優先日與排期 →
02

確認您符合 AOS 資格

在遞交 I-485 前,請確認下列條件:

  • 持有效簽證或免簽入境美國(必須有 I-94 入境記錄)
  • 未逾期停留、未非法工作、未違反簽證條款
  • 無影響入境資格的犯罪紀錄
  • I-140 已核准或審理中(I-485 可同時遞交);I-360 必須先核准後才能遞交 I-485
  • USCIS Visa Bulletin 允許您遞交 I-485
USCIS Visa Bulletin →
03

準備 I-485 調整身份申請

準備 Form I-485 與下列必備證明文件。 職業移民類別通常不需要 I-864 經濟擔保表, 但僱主須另行提交 Form I-485 Supplement J(I-485J) 確認職位與聘僱關係仍然有效。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485 境內身份調整主申請 $1,440 填寫 I-485 →
I-693 體檢報告(須由 USCIS 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出具) 由醫師收 檢視 I-693 →
查詢 Civil Surgeon →
I-485J 由僱主提交,確認 EB-2 / EB-3 職位與聘僱關係仍然有效 無費用 填寫 I-485J →

必備證明文件清單:

  • 護照副本(含照片頁與所有簽證頁)
  • I-94 入境記錄(CBP 官網下載
  • 維持目前身分的證明文件
  • I-140 / I-360 核准通知 (I-797)
  • 中文版戶籍謄本以及英文版戶籍謄本(兩種版本)
  • 結婚證書(若已婚)
  • 離婚證書(若曾有其他婚姻)
  • 2 張護照規格照片
  • I-693 體檢報告(密封信封)
  • I-485J 由僱主提交(確認職位與聘僱關係仍然有效)
04

同步申請工作許可與旅行許可(選填 / Optional)

以下兩份附屬申請非必需,但建議與 I-485 同時遞交, 可在 I-485 待審期間提供您工作與旅行的彈性:

表格用途費用USCIS 連結
I-765 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 $260 填寫 I-765 →
I-131 旅行許可(Advance Parole) $630 填寫 I-131 →

I-765 與 I-131 通常在遞件後 3-6 個月內核發。 取得 EAD 後即可在美國合法工作; 取得 Advance Parole 後才可出境(重要警告見 Step 05)。

05

線上提交或紙本遞交

目前移民局允許兩種遞件方式:

  • 線上提交:透過 myUSCIS 帳戶線上遞交 I-485 與附屬申請
  • 紙本郵寄:郵寄至指定 Lockbox 地址(依您居住州別而定)

收件後您即取得 「authorized to stay」狀態, 案件審查期間可暫時合法停留。

⚠️ 關鍵警告:未取得 I-131 旅行許可前 切勿離境美國——擅自出境可能導致您的 I-485 申請被 USCIS 認定放棄而拒絕。即使持有效 H 或 L 類簽證, 也建議先與律師討論後再出境。

前往 myUSCIS 線上提交 → I-485 Lockbox 郵寄地址 →
06

收到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大約遞件後 1–2 週左右,申請人會收到 USCIS 寄來的紙本案件收據(Receipt Notice)。 收據上方會印有 Receipt Number,可用來查詢案件處理狀態。

查詢移民局案件處理進度 →
07

生物識別採集(指紋與照片)

遞件後 2-4 周內,您會收到紙本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通知, 赴指定地點完成指紋與照片採集。請攜帶:

  • ASC 預約通知(I-797 印製)
  • 有效政府核發附照片身份證明(護照、駕照等)

若 ASC 時間不便,可於預約時間之前線上重新預約。

重新預約按指紋服務說明 →
08

審查、面談與最終決定

美國移民局會依收件順序審查您的案件,並依照案件情況判斷是否需要面談。 職業移民類別並非每件都需面談,但若被要求,會被通知到地方 Field Office (重點通常為核實工作職務、薪資、繼續僱傭關係等)。

審查期間可能發生的狀況:

  • RFE(Request for Evidence):USCIS 要求補件,須於期限內回覆
  • NOID(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擬拒絕,您有最後機會反駁
  • Interview Notice:通知面談日期
  • Approval Notice:核准(I-797 通知)

Final Action Date 已排到您的優先日,且完成行政審查流程後, 移民局會通過您的 I-485 申請。核准後,綠卡(Form I-551)會於 數週內寄至您在 myUSCIS 登記的地址。 請確認地址正確——若搬家請立即更新。

查詢案件進度 → 更新地址 (AR-11) →

取得綠卡之後: 綠卡持有人有維持永久居民身份的義務,包括: (1)每年報稅;(2)避免長期離境(連續超過 6 個月可能觸發審查,超過 1 年通常視為放棄); (3)不得犯下影響身份的刑事罪行;(4)按時更新地址(搬家 10 天內)。 若計劃長期離境,請諮詢律師申請 Re-Entry Permit(Form I-131)。

準備遞交
您的職業移民 I-485

EB-1 / EB-2 / EB-3 境內調整身份涉及多份表格、優先日排期與嚴格時程,讓我們協助您準備或審閱申請文件包裹。

預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