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白宫突然发布声明修正移民禁令2.0的其中一个条文。为什么要修正呢?因为前一版对于哪一类外国人会受到禁令影响的文字表达非常不清楚。

首先让我们看下6月22号的版本中第3条是如何解释哪些外国人会受禁令的影响:

The suspension and limitation on entry pursuant to section 2 of this proclamation shall apply only to any alien who: 暂时停止H-1B, H-2B, L, 或部分J签证入境的限制只适用于以下的外国人

(i) i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proclamation; 在禁令生效时人还在美国境外;

(ii) does not have a nonimmigrant visa that is valid on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proclamation; and 在禁令生效时没有一个有效的非移民签证; 和

(iii) does not have an official travel document other than a visa (such as a transportation letter, an appropriate boarding foil, or an advance parole document) that is valid on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is proclamation or issued on any date thereafter that permits him or her to travel to the United States and seek entry or admission. 在禁令生效时,或是生效之后,并没有一个除了签证以外有效的正式入境许可文件。

简单来说,禁令的白话就是:

禁令生效时(6月24号),如果(1)你在美国境外且(2)没有一个有效的非移民签证且(3)没有其他入境许可,你将不能拿H, L, J签证入境美国。

移民法中赋予总统权力让他可以因为特殊情形去限定入境旅客的类别。因此只要有正当理由,总统的禁令想限制谁可以入境(entry)或谁不能入境是没有问题的。

但为什么要修正禁令呢? 问题就出在国务院是拿同一个禁令来判断要不要核发签证。根据禁令的字面上解释,国务院在上面情形都满足的时候,不会核发签证。因此,禁令生效时如果你在美国境外「且」没有一个有效的非移民签证「且」没有有效的旅行许可,国务院将不会核发上述的签证给你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如果有一个外国人只满足部分条件,国务院要不要给签证呢?例如:

  1. 禁令生效时我使用上面四个以外的身份待在美国境内,虽然没有一个有效的H-1B, L, 或J 类的非移民签证,但有一个有效的其他种非移民签证(例如B-1, F-1签证),并打算在12月31日前办H-1B签证,你给不给签证?

  2. 禁令生效时我不在美国境内,虽然没有一个有效的H-1B, L, 或J 类的非移民签证,但有一个有效的其他种非移民签证(例如B-1, F-1签证),并打算在12月31日前办第一次的H-1B签证,你给不给签证?

  3. 禁令生效时,我使用上面四个身份之一待在美国境内,且一个有效的H-1B, L, 或J 类的非移民签证,但打算在12月31日前续签,你给不给签证?

  4. 禁令生效时,我人不在美国境内,且有一个有效的H-1B, L, 或J 类的非移民签证,但打算在12月31日前续签,你给不给签证?

川普发布禁令后,国务院随即在USTravelDocs网站发布了以下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