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文章谈过,移民局在 2026 年 5 月 21 日的政策备忘录并没有改变法律,但它清楚传达了一个方向:移民局希望让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Adjustment of Status,简称 AOS)变得更难,并把申请人推回「正常进程」——回到自己的国家,到当地的美国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Consular Processing)。
在这个氛围下,许多人会问下一个问题是:要不要干脆把案件转去走海外领事馆?听起来,这似乎只是「换一个窗口办同一件事」。但实际上,这个决定牵动的东西远比想像中多。这篇文章我们先不谈新政策的内容,而是专门提醒:如果你正在考虑把案件从境内 AOS 转去 consular processing,有哪几件事,一定要先想清楚。
第一件事:先把案件「转出去」,就要等将近一年
很多人以为,改走海外领事馆进程(consular processing),只是把原本在美国境内办理的案件,改到海外领事馆面谈而已。但对一个原本已经以「境内转换身分(Adjustment of Status, AOS)」为前提规划绿卡进程的人来说,事情其实远比想像中复杂。
对于 I-130 或 I-140 移民请求中,原本选择在美国境内办理绿卡的申请人,如果之后必须改走海外进程,而且 I-130 或 I-140 本身已经获得批准,首先通常需要由移民请求的 petitioner 向移民局提交 I-824,要求把已经核准的移民申请转送到海外领事馆。虽然这一步本质上只是行政上的案件转送,但令人意外的是,目前 I-824 的审理时间通常就需要 6 到 12 个月。
等移民局处理完成后,案件才会被送到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NVC)。而 NVC 收到案件后,还需要再进行文档审查、收取费用、确认 civil documents 与 affidavit of support 等数据是否齐备,这个阶段通常又需要大约 3 个月。
换句话说,很多人甚至还没真正开始排领事馆面谈,光是「把案件从境内转到境外」以及完成 NVC 的前置进程,就可能已经先耗掉接近一年的时间。而在这段期间里,申请人通常几乎无法主动推进案件,只能被动等待。
更重要的是,目前这些等待时间,其实还是创建在大部分申请人仍然走境内 AOS 的前提之上。如果未来越来越多原本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人,被迫改走 overseas consular processing,那么 I-824 与 NVC 的案件量势必同步增加,届时整体等待时间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拉长。
第二件事:领事馆的队伍,现在就已经排了好几年
把案件送到国家签证中心(NVC)之后,接下来面对的,就是领事馆面谈的排队问题。而这条队伍其实早就已经累积了大量案件。
NVC 会定期在网站上公布各地美国领事馆的面谈调度进度。这些信息真正代表的意思,其实是:「领事馆目前正在安排哪个时间点完成文档的案件。」
举例来说,如果某个领事馆目前显示正在安排「2023 年 7 月 documentarily qualified(文档已完成审查)」的案件,意思并不是现在申请的人只要等几个月,而是代表:所有自 2023 年 7 月之后完成文档的人,目前都还在排队等待面谈。现在才刚完成 NVC 文档进程的申请人,必须排在这整条已经累积近三年的队伍最后面。
也因为如此,NVC 公布的日期,其实可以很直接地反映目前的积压程度。通常来说,「现在的时间」与「NVC 正在安排的文档完成月份」之间差距有多大,大致就代表新申请人大概还需要等待多久。
根据 NVC 在 2026 年 4 月公布的最新进度:
- 台北的亲属优先与职业优先类别,目前大约排到 2025 年 3 月,代表等待时间已接近一年两个月。
- 台北的直系亲属类别,目前排到 2025 年 10 月,积压时间相对较短,大约只有几个月。
- 广州的亲属优先类别,目前只排到 2023 年 7 月,等于已经积压将近三年,约 34 个月。
- 广州的职业优先类别,目前排到 2025 年 11 月。
- 广州的直系亲属类别,目前则排到 2026 年 1 月。
如果未来越来越多原本在美国境内申请绿卡的人,被迫改走美国境外 consular processing,那么现在的等待时间,恐怕很难继续维持。
第三件事:如果大家都被迫离开美国申请,目前的等待时间会变多长呢?
真正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果未来越来越多人无法在美国境内完成绿卡进程,而被迫改走海外领事馆进程,目前的等待时间恐怕不会只是「稍微变久」。
根据 FY2024 的数据推估,如果原本通过境内 AOS 取得绿卡的大量案件开始回流到领事馆系统,各地等待时间可能会明显上升:
想转领事馆前,先看等待面试时间会怎么变
推估等待 = 目前 NVC 实测积压月数 ×(领事馆 FY2024 年产能+同年该国籍境内 AOS 核准量)÷ 年产能。简化假设:领事馆产能不变、调度倒退与负载倍数成正比;未计入排期配额、前段审理时间,亲属类未含直系亲属。这是「文档齐备到面谈调度」一段的等待,实际总时程更长。数据源:NVC(2026 年 4 月 2 日)、DOS Table III FY2024、移民局境内 AOS FY2024。
| 类别 | 目前实测积压 | 估算队伍倍数 | 推估未来等待 |
|---|---|---|---|
| 台北 职业优先 | 约 14 个月 | 约 4 倍 | 约 4 年 9 个月 |
| 台北 亲属优先 | 约 14 个月 | 约 2 倍 | 约 2 年 5 个月 |
| 广州 职业优先 | 约 6 个月 | 约 4 倍 | 约 1 年 11 个月 |
| 广州 亲属优先 | 约 34 个月 | 约 2 倍 | 约 5 年 9 个月 |
目前广州职业优先只积压约半年,台北则大约一年多,看起来似乎还能接受。但这背后真正的原因,其实是大部分职业移民申请人目前根本没有使用领事馆系统。许多职业移民申请人,本来就持 H-1B 等工作身份在美国工作,因此大多直接在境内提交 I-485。如果这些案件未来开始大量回到海外进程,等待时间很可能会快速拉长。以目前推估来看,台北职业优先可能从现在的一年多增加到接近五年;广州职业优先则可能从半年增加到将近两年。
而且,上述数字其实还是偏保守的估算。
因为这些推估并没有把直系亲属类别纳入。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原本就是境内亲属移民中人数最多的一群,同时也是最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影响的对象。如果未来连这些案件都开始大量转向领事馆,实际等待时间只会比现在推估更长。
当然,这些并不是精确预测,而是创建在几个假设上的推估,包括领事馆产能没有大幅增加、案件量快速上升,以及等待时间与案件量大致成比例增加等。实际数字未必完全相同,国务院未来也可能调整资源与人力。
但另一方面,领事馆本身能增加的处理能力其实有限。馆舍空间、签证官人数,以及所有移民面谈都必须本人到场等因素,都让整体产能不容易在短时间内大幅扩张。
因此,把前面提到的 I-824、NVC 文档审查,以及后续可能大幅拉长的面谈排队时间全部加总后,一个原本可能在美国境内一年左右完成的绿卡进程,未来很可能需要三到六年以上。
第四件事:就算等到了,领事官的决定几乎告不了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领事馆进程最大的问题只是等待时间比较长。但真正让许多移民律师担心的,其实是另一件事:一旦案件在海外领事馆被拒,申请人能够救济的空间,远比境内 AOS 小得多。
美国移民法长期存在一个非常强势的概念,叫做「领事无审查原则(consular non-reviewability)」。简单来说,就是海外领事官对签证申请所做出的决定,法院通常几乎不会介入,也很难推翻。
这背后的法律逻辑,来自美国移民法中的「全权原则(plenary power doctrine)」。长期以来,美国法院普遍认为,移民与边境控制属于国会与行政部门高度裁量的领域,因此司法机关通常不愿意介入审查。
早在 1950 年,美国最高法院就曾在一宗案件中表示:即使政府依据未公开的秘密证据,拒绝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入境,只要国会授权这样的进程,那对外国人而言,那个进程本身就已经是他所能得到的全部「正当进程」。
这个原则放到今天,影响其实非常直接。
如果一个人在美国境内申请 AOS,被拒后通常还有一定程度的救济空间,例如补件、重新提交证据、在移民法庭争取,甚至通过联邦法院挑战移民局的决定。
但如果案件是在海外领事馆被拒,情况往往完全不同。许多时候,申请人甚至很难知道领事官真正的考量理由,而法院通常也不会重新审查领事官的判断。
换句话说,海外领事馆进程不只是等待更久而已。一旦案件在面谈阶段出现问题,申请人能够翻盘的空间通常非常有限,而这也是许多人真正担心的地方。
第五件事:很多只有境内 AOS 才有的保护,海外进程里根本不存在
对许多职业移民申请人来说,海外领事馆进程最大的问题,往往不是等待时间,而是很多原本只有境内 AOS 才有的法律保护,一旦离开 AOS,就会一起消失。
而这些影响,对持 H-1B、长期在美国工作的高技术人才尤其明显。
(一)工作上的安全网,可能会一起消失
很多人在境内提交 I-485 后,除了等待绿卡之外,通常还会同时申请工作许可(EAD)与回美证(Advance Parole)。
这代表,即使原本的 H-1B 之后出现问题,例如公司裁员、身份快到期、或者想换工作,申请人很多时候仍然可以依靠 I-485 pending 所带来的 EAD,继续合法留在美国工作。
除此之外,境内 AOS 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保护:I-485 portability。
目前许多职业移民申请人,在 I-485 pending 超过 180 天后,可以依据 AC21 portability 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更换到性质相近的新工作,而不需要重做整个绿卡进程。这也是大家熟悉的 I-485J portability。
这套制度在科技业特别重要。因为科技业本来就充满裁员、跳槽与公司重组。很多人之所以敢在绿卡等待期间换工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 portability 与 EAD 提供了安全网。
但这整套保护的前提,是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境内提交 I-485。如果改走 overseas consular processing,申请人根本不会提交 I-485。这代表,他不会取得基于 I-485 pending 的工作许可(EAD),也无法使用 portability。
一旦原雇主停止 sponsorship、公司经营出问题,或者发生裁员,申请人不但可能失去工作,整个绿卡进程也可能被迫中断。
(二)很多原本能被原谅的小问题,到了海外进程可能直接卡关
境内 AOS 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保护,叫做 245(k)。
移民法第 245(k) 条,原本给了许多职业移民申请人一个重要的容错空间。
即使申请人在递交 AOS 前,曾经有不超过 180 天的身份问题,例如短暂失去身份、短暂未授权工作等,在很多情况下仍然可以被原谅,不至于直接失去 AOS 资格。
但这项保护只适用于境内 AOS。
海外领事馆进程适用的是另一套更严格的 admissibility 标准,并没有 245(k) 这样的容错机制。换句话说,同样一个原本在境内可能还能补救的小问题,到了海外进程里,却可能直接变成整个案件的障碍。
(三)有些人一离开美国,可能立刻触发三年或十年禁止入境
对某些申请人而言,海外领事馆进程最大的风险,甚至不是等待时间,而是「离境」这个动作本身。
因为美国移民法里有所谓非法停留 unlawful presence(ULP)的规定。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人在美国累积了超过一定时间的 unlawful presence,之后一旦离开美国,就可能自动触发禁止再次入境的处罚。
其中最常见的是:
- 累积超过 180 天但未满一年非法停留,离境后可能触发三年禁止入境(3-year bar)
- 累积超过一年非法停留,离境后则可能触发十年禁止入境(10-year bar)
而很多原本能在境内 AOS 处理的案件,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境内 AOS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避免申请人因为离境而触发这些 bars。
尤其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在境内 AOS 架构下,即使曾经逾期居留,很多情况下仍然可以在美国境内完成绿卡,而不需要离境。
但如果改走美国境外 consular processing,情况就完全不同。因为 consular processing 的前提,本来就是申请人必须离开美国,到海外领事馆面谈。
而对某些已经累积非法停留的人来说,「离境」本身就可能直接触发三年或十年的禁止入境。
换句话说,原本在境内还有机会完成的案件,一旦改走海外进程,风险可能不再只是等待,而是根本无法回到美国。
当然,某些情况下仍然可能通过 waiver(豁免)处理,但 waiver 本身又是另一套高度不确定、等待时间长、而且审查标准严格的进程。
也因此,对曾经有逾期居留、身份中断或非法停留问题的人来说,在决定是否改走海外进程之前,通常更需要非常仔细评估风险。
(四)连 H-1B 能不能继续延长,都可能出现问题
对许多持 H-1B 的申请人来说,更大的风险其实还在后面。
正常情况下,H-1B 最长只能待六年。但因为中国与印度出生的职业移民排期往往非常长,美国国会过去才特别制定 AC21 §104(c),允许某些 I-140 已核准、但因排期限制还无法取得绿卡的人,可以继续延长 H-1B,而且一次延长三年。
对很多人而言,这其实是在绿卡等待期间能够长期留在美国工作的关键。但现在开始出现一个让人担心的问题。
因为 §104(c) 的整套制度,本来就是围绕境内 AOS 设计的。它的逻辑,是申请人因为排期限制,暂时还无法提交 I-485。
于是现在就出现一个风险:
如果某个人的 priority date 已经 current,理论上已经可以申请绿卡,但他没有在美国境内提交 I-485,而是改走 DS-260 与海外领事馆进程,那么未来移民局会不会认为:「你现在其实不是因为排期限制而拿不到绿卡,而是你自己选择不走 AOS,因此不再符合 §104(c) 的 H-1B 延期资格。」
而且,这个问题对某些人甚至可能非常严重。
因为除了 §104(c) 之外,法律其实还有另一种 H-1B 延期方式,叫做 AC21 §106(a)。这条规定允许某些已经开始绿卡进程、而且 PERM application 或 I-140 pending 超过 365 天的人,一次延长一年 H-1B。
但不是每个人都符合 §106(a)。
有些人的 PERM application 提交时间比较晚,可能是在 H-1B 第五年之后才送出,而且距离满一年还不到 365 天。这种情况下,他原本就无法使用 §106(a),过去一直是依靠 §104(c) 的三年延期,才能继续留在美国等待排期。如果未来又因为改走海外领事馆进程,而被认定不再符合 §104(c),那么这些人很可能连 H-1B 都无法再延长。
换句话说,他甚至可能还没等到绿卡,就先失去合法工作身份。
第六件事:被迫「继续维持身分」,但身分本身也在变难
承接前面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未来无法在美国境内完成绿卡进程,而必须改走海外领事馆进程,那么在漫长等待期间,他通常只有一个选择:继续维持原本的非移民身份。
问题是,这些非移民身份本身,现在也正在变得越来越难维持。
以 F-1 学生身份为例,美国政府目前正推动近数十年来最大的制度改革之一。过去长期使用的「Duration of Status(D/S)」制度,原本允许学生只要持续符合身份条件,就可以合法停留;但新的最终规则,可能改成固定期限制度,最长只给四年。这项规则已于 2026 年 5 月送交白宫预算管理局(OMB)审查,最快可能在接下来几个月内开始实施。
如果新制度正式上路,未来学生身份的延长,可能不再只是学校系统内部更新,而是需要正式向移民局申请、重新缴费、按指纹、提供财力证明,甚至在转学与更换课程时,也可能面临更多限制。
另一方面,H-1B 的维持成本也正在上升。
美国劳工部在 2026 年 3 月提出的新规则,可能大幅提高 H-1B 的最低薪资标准。根据目前的提案,部分入门级职位的最低薪资要求,甚至可能增加超过三成。虽然这项规则目前仍处于公众评论阶段,尚未正式生效,但政策方向其实已经非常清楚:未来企业聘请 H-1B 人才的成本,很可能会越来越高。
而这些变化真正令人担心的地方,在于它们彼此之间其实是互相重叠的。
一方面,越来越多人可能被迫离开境内 AOS、改走等待时间更长、风险更高的海外领事馆进程;但另一方面,当这些人试图靠着 F-1、H-1B 等非移民身份撑过这段等待期时,却又发现这些身份本身也正在同步变得更难取得、更难延长、也更难维持。
当这两股趋势同时发生时,很多原本还有操作空间的申请人,未来能够选择的路,可能会越来越少。
结语:真正增加的,其实是不确定性
真正值得注意的,或许已经不是「海外领事馆进程会不会比较慢」,而是越来越多原本依赖境内 AOS 才能顺利完成绿卡的人,未来可能必须在一套保护更少、弹性更低、风险更高的制度里重新开始。
对很多申请人来说,真正的压力其实是等待期间的人生能不能维持正常运作。
能不能继续工作、身份能不能顺利延长、公司是否愿意长期支持、孩子能不能继续留在美国念书、家庭会不会被迫长期分隔两地——这些原本在境内 AOS 架构下还有一定调整空间的事情,一旦进入美国境外的 consular processing,很多都会开始变得更加不确定。
更困难的是,目前这项政策其实才刚刚发布不久。到目前为止,移民局尚未因为这份备忘录发出相关补件通知(RFE),也还没有任何案件因此被拒绝。在备忘录发布之前,移民官本身也尚未接受相关训练,因此现阶段其实还没有实际案例、明确标准或运行方向可以参考。
换句话说,目前没有人能非常肯定地知道:这项政策未来究竟会如何落实、审查尺度会收紧到什么程度、又会优先影响哪些案件类型。也因为如此,现在申请人面对的,不只是制度本身的变化,而是整体不确定性也正在增加。未来几个月,这项政策仍然可能因为内部运行方式、后续指引,甚至法院诉讼而持续变动。如果之后有新的实际案例或政策更新,我们也会持续追踪并整理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