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川普政府多次提到「撤销归化公民身分」(Denaturalization)这个议题,也让不少已经入籍的移民开始感到不安。因此,今天我们想跟大家聊一聊: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美国政府可以撤销一个已经归化的公民身分?

在进入制度说明之前,先从一个真实发生、而且一路打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案例谈起。

Maslenjak 案:从难民到归化公民,又被质疑说谎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 Divna Maslenjak。她出生于波士尼亚,在 1990 年代内战期间,因战争与族裔冲突,与家人以难民身分来到美国。当时在难民申请面谈中,她表示自己与家人会因族裔而遭迫害,并称她的丈夫因逃避加入波士尼亚塞尔维亚军队服役,面临生命危险。这些陈述,成为她与家人获准进入美国的重要背景。

多年后,Divna 顺利取得绿卡,并在 2007 年正式归化成为美国公民。在申请公民身分时,她在入籍表格中回答,自己从未为了取得进入或入境美国,而对政府官员说谎。对她而言,成为美国公民代表身分问题终于画下句点。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之后,联邦政府发现,Divna 的丈夫其实确实曾在波士尼亚塞尔维亚军队服役,而且隶属的一个旅,曾参与 1995 年一场恶名昭彰的屠杀事件,造成约 8,000 名波士尼亚穆斯林死亡。当政府掌握这段历史后,便对她的丈夫启动遣返进程。

为了避免丈夫被遣返,Divna 承认,她在当年的难民申请过程中,确实对丈夫的军事经历作了不实陈述。政府随即回头查看她后来的归化申请,认为她在申请公民时,明知自己曾在移民进程中说谎,却仍在入籍申请中否认这一点,因此指控她「明知而以违法方式取得美国公民身分」,并对她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撤销她的公民身分。这起案件,最终一路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2017 年裁定:不是任何小谎言都可以撤销

最终最高法院在 2017 年对这个案件做出判决。在这个案件中,政府的立场非常直接:只要在入籍过程中有任何谎言,不论大小,都足以构成非法取得公民身分。

但最高法院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最高法院认为,政府不能因为任何小错误,或与入籍资格无关的疏漏,就剥夺一个人的公民身分。如果政府的主张成立,那么只要在入籍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在多年后被翻出来,用作撤销公民身分的理由。这样的结果,会让所有归化公民长期处于不安之中。

法官特别指出,入籍申请表本身的问题范围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一个人过去生活的各个面向。例如,表格会询问是否曾与任何组织或团体有关联,也会询问是否曾做过「没有被逮捕的违法行为」。在这样的制度下,只要有人因为尴尬、健忘,或单纯认为不重要,而没有揭露自己曾加入某个在线社群,或漏填一张早年的交通罚单,政府日后就可能翻出这些细节,指控当事人当年说谎,甚至在成为公民多年后,仍用这些小事挑战其公民身分。如此一来,执法机关几乎可以对任何归化公民施加压力,而刚入籍的人,也很难真正感到安心。

正因如此,最高法院认为,国会在制定相关法律时,不可能打算把制度推到如此极端。较合理的理解是:法律并不是要因为任何错误就撤销公民身分,而是只有在那个错误或违法行为,真的影响了当初是否能取得公民身分时,政府才有理由动用撤销归化这样严重的手段。

撤销归化的进程与两大理由

这个判决,成为理解「撤销归化」制度的重要基础。在实务上,撤销归化通常是移民局发现问题后,将案件移送司法部,再由联邦检察官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告。当事人可以选择抗辩,也可以选择自愿放弃公民身分、不继续诉讼。一旦公民身分被撤销,该人会回到成为公民以前的移民身分,如果当时并没有合法身分,甚至可能面临遣返的风险。法律明确规定,政府不能自行决定谁失去公民身分,一定要由联邦法官审理并作出裁定。撤销归化可分为民事与刑事两种途径,但无论哪一种,最终都必须经过法院。

然而问题是,什么样的情况会导致被撤销公民呢?法律上,政府主要可以基于两大理由撤销公民身分。

第一种,是认为申请人在移民或入籍过程中,隐瞒了重要事实,或故意作出不实陈述,而且这些事情如果当时被知道,可能会影响是否核准入籍。这类情况不一定出于恶意。例如,有些人没有清楚说明早年的军事背景或是否接受过武器训练;有些人在尚未成为公民时,误以为自己可以注册成为选民;也有人在申请移民身分时,没有正确揭露婚姻状况或家庭关系。这些行为本身可能未必都是犯罪,但若政府认为它们「本来就应该揭露」,且「可能影响当时的审查结果」,就可能成为日后重新查看公民身分的理由。

第二种情况,是所谓「本来就不符合资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没有刻意隐瞒或说谎,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在当时其实并不符合入籍条件,例如未达居住时间要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良好品格,或在成为公民前有依法应阻却入籍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仍可能通过民事进程撤销公民身分。

政策风险:当「案件数量」变成绩效指针

理论上,撤销归化是一种非常少见、且必须谨慎使用的制度。但政府最近不断强调撤销归化,让不少人开始感到忧虑。根据《纽约时报》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的调查报导,美国政府内部文档显示,移民局被要求在 2026 会计年度中,每个月向司法部移送约 100 到 200 件撤销公民身分的案件。这意味着,撤销归化不再只针对极端案例,而可能逐渐变成一种具有数量目标的政策工具。

撤销归化制度本身并非错误。在面对严重犯罪或国家安全威胁时,它确实有存在的必要。但最高法院在 2017 年的案件中已明确提醒,这项权力不能被随意使用。当政府开始以「案件数量」作为政策成效的衡量方式时,相关风险也随之浮现。近年来,在其他移民执法领域,我们已看到类似情况发生。例如,在婚姻绿卡申请当中,申请人依法本可直接取得婚姻绿卡,却因执法方式的改变,被迫进入漫长的移民法庭进程。即使最终依然可以获得绿卡,但整个过程已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压力与不确定性。我们希望撤销公民身分的制度未来不会朝这样的方向发展。否则,联邦法官将被迫耗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处理许多原本未必符合撤销归化要件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