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美國的其他非移民簽證,F學生簽證的申請屬於相對容易。如果你在美國境外的領事館申請學生簽證,一般只需要提交學校提供的I-20表格、支付SEVIS I-901、提供存款證明並解釋求學的計劃。通常只要申請人的學習計劃是真實的,領事館並不常拒絕申請。
但如果你打算拿其他非移民簽證 (例如B-1或是H-1B)入境,並在入境之後轉換到F-1學生身份,這時候有以下幾點需要特別注意。
首先,如果你是拿B-1/B-2簽證進入美國,要注意不要在90天內變更成F-1學生身份,否則未來很可能在申請簽證時,會被國務院認定在申請簽證時提出虛假的陳述。相關的規定可以參考我之前的文章。
此外,當你拿B-1/B-2簽證進來美國並待滿90天以後,向移民局提出I-539表格申請變更成學生身份時,這時候又會遇到另一個30天的規定。在2017年4月的時候,移民局重新解釋了從B-1/B-2身份轉換成F-1身份的規定。
1. B-1/B-2申請人在入學前必須成功轉到F-1身份。如果在學期開始時,轉換F-1申請的案件還在審理中,這時候學校必須延後申請人的入學日期(Program Start Date)。
2. 「 B-1/B-2到期日期」及「F-1 Program Start Date」之間,不能相隔超過30天。
假設小明在2月1號拿B-2觀光簽證進入美國,海關允許他待到7月30號。入境4個月以後,小明向移民局提交I-539表格,申請轉換成F-1身份,開學日期訂在8月15號。如果移民局順利在8月15號之前核準小明的申請,由於以上兩個要求都已經滿足,他可以順利在8月15號入學。
不過實際情況往往不會這麼順利。目前移民局處理I-539的速度非常緩慢,大概需要6到9個月以上。此時,學校必須在SEVIS系統裡,將F-1身份的Program Start Date延後到下一個開學日。由於新的開學日期與最初的B-2身份失效時間(7月30號)之間相隔超過30日,這時候,就產生了一個空隙(Gap)。為了填補這個空隙,按照移民局上面的要求,小明應該在B-2身份到期日(7月30號)之前,提交另一個I-539表格(Bridge Application),請求繼續延長自己的B-2身份,以銜接開學日和B-2到期日期之間的空窗期。如果F-1的申請到了12月都還沒下來,或是B-2身份延長的申請到了12月都沒有下來,這時候小明只能一直不斷延長F-1的就學日期,或是繼續遞交另一個B-2延長申請,一直到「 B-1/B-2到期日期」及「F-1 Program Start Date」之間,沒有相隔超過30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