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聯邦法院剛剛下了初步禁制令,要求國務院及國土安全部即日起不能執行總統六月的移民禁令。必須核發H, L-1, J類簽證給原告Chamber of Commer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nufacturers, 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 Technet, Intrax, Inc. 會員的員工或是允許他們入境。法官在裁定書中,針對川普總統依據美國法典第1182(f)頒佈的六月移民禁令是否可能違法做出瞭解釋。

之前我們曾經提過1182(f)這個法條允許美國總統,在認定外國人入境美國後危害美國利益的時候,可以禁止這些移民或非移民外國人進入美國。川普總統在今年四月及六月的時候,依據這個條文頒佈了行政命令,禁止移民簽證及部份型別的短期工作簽證外國人進入美國。而國務院也依據這個行政命令,從四月份開始拒絕核發簽證。

法官在裁定中首先解釋,1182(f)並不是毫無限制的給予美國總統權力禁止外國人入境。過去最高法院雖然曾經同意川普總統禁止部份穆斯林國家的公民入境美國,但那是因為他們的入境與國家安全及外交事務有關。川普總統這次禁令的核心,是為了在疫情期間保護美國本地勞工。法官表示在面對這種國內經濟的問題上,主張國家安全及外國事務的理由就不存在了。如果擴張總統使用1182(f)的範圍,將和美國憲法中將與移民相關的權力保留給國會的本意相悖。

再者,這個行政命令本身並不是用來補充移民法上的不足,反而是取消了由國會創設的HLJ簽證類別。實際上來說,這個禁令根本是重新改寫了國會在保護美國本地勞工但又滿足美國僱主商業需求上精心制定的平衡。

最後法官也說明,沒有證據顯示勞工部或是國土安全部曾經評估過禁止與工作相關的簽證後,會對美國國內經濟產生的影響。雖然行政命令中總統曾經提到美國因為新冠疫情導致失業升高,但是失業的勞工主要聚集在服務性產業。與計算器有關的行業目前仍然顯示缺工。

考慮原告成員因為行政命令而受到損害,法官同意頒佈禁制令,禁止國務院及國土安全部對原告執行移民禁令第二條中與HLJ簽證有關的限制。大家要注意的是,首先這個禁制令沒有涵蓋到四月份的禁令。因此親屬類移民目前還是受到禁令限制。此外,這個禁制令也沒有全國適用,只針對原告及其成員適用而已。雖然法官沒有裁定全國範圍內都適用,但也差不多涵蓋美國各類企業組織及多數企業了。如果你只是小企業但還不是商會成員,沒關係,只要$250元入會費就會成為商會成員了。

接下來,我們就看國務院會不會依照法官要求恢復HLJ類的簽證核發。如果恢復的話,會不會要申請人每個人都提供公司的商會會員證書吧?另外行政機關依往例一定會選擇上訴。Well, the show must go on.

By the way, 今天下裁定的法官與幾天前要求移民局暫緩費用調整計劃的法官,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