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常許多人會詢問我,「律師,我能不能不離開美國,就在美國境內辦理簽證貼紙續簽 申請呢?」。過去我的回答都是不行的。美國國務院從2004年7月開始,就取消了外國人在美國境內申請簽證貼紙續簽(Renew visa)的規定。因此人在美國境內的外國人在簽證到期之後,一旦離開美國後想要重新回美,就必須要先去美國領土之外的領事館辦理新的簽證貼紙(visa stamp)以後,才可以重新入境美國。

不過為了減少各個領事館的工作量並加速簽證批發的速度,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就開始評估在美國境內辦理簽證貼紙續簽的可行性。甚至為了減少外國公民在申請簽證時的麻煩,在疫情期間他們也擴大了可以使用投件申請服務的簽證類別。目前允許外國公民在申請部份型別簽證續簽的時候,可以不需要親自參加面談,只要將申請檔案投遞到領事館就可以了。

今天美國國務院終於正式公佈了在美國境內申請簽證續簽的試行計劃(Pilot Program to Resume Renewal of H-1B Nonimmigrant Visas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Certain Qualified Noncitizens)。由於是試行計劃,因此一開始並不是開放所有的外國公民都可以在美國境內更新自己的簽證貼紙。以下是幾個重點和大家分享:

第一,這個試行計劃預計在明年的1月29日開始實施。

第二,試行計劃只開放給想要在美國境內辦理簽證貼紙續簽的H-1B工作簽證主申請人。因此如果是首次取得工作簽證,但從來沒有到領事館面談的人就不適用了。此外,目前也還沒有開放H-4配偶可以申請。

第三,目前試行計劃只限於此前在2020年1月1號到2023年4月1號期間,曾經在美國的加拿大領事館(Mission Canada (i.e., by a U.S. embassy or a U.S. consulate in Canada),或是在2021年2月1號到2021年9月1號期間,曾經在美國的印度領事館取得H-1B 簽證的持有人

第四,申請人必須是 不屬於需要繳納互惠費(reciprocity fee)的外國公民。

第五,申請人必須 符合投件服務 的要求(waiver of the in-person interview)。

第六,申請人之前在申請美籤的時候曾經提供指紋 給美國國務院。

第七,申請人此前的簽證並未被註明“clearance received”。

第八,申請人此前並沒有違反過移民法 而需要申請任何的豁免(waiver)。

第九,申請人必須要有已批准或是尚未失效的H-1B請求。

第十,申請人最近被允許使用H-1B的身份在美國停留。

第十一,申請人必須仍然維持有效的H-1B身分。

第十二,申請人允許使用H-1B身份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並未過期。

第十三,申請人未來在短暫離開美國之後,打算重新以H-1B的身分回到美國。

符合上述資格的H-1B主申請人,在試行計劃生效之後,可以到國務院的網站遞交申請。這次的試行計劃只會先開放兩萬個名額。目前國務院預計接下來每週各開放兩千個名額給上述曾經在美國的加拿大領館或是印度領館取得簽證的外國公民遞交申請。此外,國務院也特別提醒申請人,在美國境內遞交簽證續簽的申請人並不能保證一定會被批准。如果被拒絕的話,申請人還是可以在美國境外重新申請簽證。不過之前繳交過的簽證申請費(MRV Fee) 無法退還,因此申請人還是需要重新繳交新的申請費。

雖然這次的試行計劃並不完美,而且開放名額也不多,但至少對在美國境內的簽證申請人來說還是很大的進步。我們也期待未來國務院在擴增充足人力以後,每週能開放更多的名額並擴大申請條件到其他的簽證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