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在今年4月1號調整了N-400歸化入籍美國公民的申請費用,同一時間他們也更新了N-400的申請表。在開始說明這些變化之前,我們先簡單說明下入籍的申請資格。
首先,要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申請人一定要是美國綠卡持有人。此外申請人也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第一,申請人需要年滿18歲。
- 第二,在遞交之前,你必須在美國移民局的管轄區域內居住至少滿3個月。這邊居住並不是指公民申請人在遞交之前不能離開美國,而是指申請人必須要維持一個永久的居住場所(permanent dwelling place)。因此,只要永久居住場所沒有改變,短暫到外地出差或是旅遊是允許的。但如果你剛搬了新家,就會需要等居住滿3個月才能遞交公民入籍申請。
- 第三,申請人必須已領有綠卡一段時間。一般是5年的時間。如果在綠卡身分至少 3 年期間內,你與美國公民丈夫或妻子持續保持婚姻狀態,並以婚姻關係居住,則可以提前在拿到綠卡滿3年後遞交公民申請。
- 第四,過去5年(或是3年期間),單次離開美國不超過半年以上。如果離開美國超過半年到一年期間,則由移民官來確認申請人是否有滿足持續居住的要求。但如果單次離開美國超過一年,需要等居住滿4年6個月後才能申請公民。
要特別提到的是,即使綠卡申請人之前單次離開美國都沒有超過半年以上,但是如果每次都是短暫的進出美國,移民官仍然可能會要求申請人需要提供檔案,來證明自己從來沒有放棄過美國綠卡(例如過去的銀行帳單、保險單、、報稅紀錄等等)。 5. 第五,過去5年,申請人累積在美國實際居住超過30個月(913 天)。如果是美國公民的配偶,申請人在美國累積實際居住只要超過18個月(548 天)即可。 6. 第六,申請人過去沒有刑事犯罪紀錄或違反移民法的情事。如果曾經有過這些情形的話,建議和移民律師討論該如何準備公民申請。 7. 第七,申請人對於美國政府及歷史及地理有基本的常識,且可以讀、寫與講基本英文。
符合以上資格的申請人,就有資格可以在拿到綠卡滿五年(或是3年)的90天之前,向移民局遞交N-400表格申請入籍成為公民。 移民局的網站也提供了申請日期計算器給大家參考。https://www.uscis.gov/forms/uscis-early-filing-calculator
瞭解公民入籍申請的基本規定後,接著我們就來說明移民局這次主要做了哪些改變:
- 在這次4月1號費用的調整中,移民局雖然將申請費用調高到760美金,但卻提供了50美金的折扣給線上遞交的申請人。因此,如果你是透過myUSCIS系統線上遞交申請 的話,實際上只需要支付710美金 給移民局。
- 移民局擴大了符合入籍公民申請費用減免 的申請人範圍。之前移民局只允許家庭年收入沒有達到聯邦貧困線200%的申請人可以請求申請費減免。但這次新的規定將聯邦貧困線的門檻擴大到400%。如果家庭年收入是介於聯邦貧困線150%到400%,申請人只需要支付一半的申請費($380)。而家庭年收入如果是低於聯邦貧困線150%的申請人,可以同時遞交I-912表格,請求免除所有的申請費用。
要注意的是,不論是請求減免或是豁免申請費,申請人都只能透過紙本 的方式遞交申請。此外,移民局也要求申請人必須要繳交相關的檔案來證明自己為什麼符合減免或豁免資格,例如要提供所有家庭成員最近一次的聯邦報稅表,或是W-2等收入證明檔案等等。大家可以參考我們下方的附圖來了解2024年聯邦貧困線家庭年收入的標準是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