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去年十月及之後遞交OPT或STEM OPT但被退件的同學注意了,由於新冠疫情以及去年年底龐大的移民申請等原因,導致移民局在處理F-1 OPT申請上嚴重延遲,移民局今天發出新的彈性措施給在去年10月1號到今年5月1號遞交OPT的申請人。

  1. 移民法要求F-1學生在畢業後,必須在14個月內完成12個月的regular OPT實習。lockbox的延遲導致某些申請人拿到EAD後,時間已經不足14個月,它們的EAD有效期有可能會少於12個月。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從今天開始移民局將允許F-1學生可以從I-765 OPT核准起,才開始起算14個月的限制。不過regular OPT有效期最長一樣不會超過12個月。如果申請人發現EAD上的有效期因為上述原因而未滿12個月,可以請求移民局更正EAD上的有效期。
  2. 移民局瞭解有些申請人雖然按時遞交OPT的申請,但因為lockbox的延遲,導致被退件後沒有辦法在規定的期限內重新補交。按規定,OPT最晚要在畢業後60天內遞交申請,而STEM OPT最晚則需要在Regular OPT結束前遞交延期申請。

移民局將允許去年10月1號今年5月1號間遞交RegularOPT或是STEMOPT申請但被拒絕的申請人,可以在今年5月31號之前重新補交申請。移民局收件後,將會以原始案件的收件日做為補交申請的收件日。

另外,只要OPT申請人當初遞交原始申請時,是在學校DSO發出I-20的 30天內完成(STEM OPT 申請人是在60天內),申請人將不用向學校重新要求新的I-20。不過申請人需要在補交的材料中附上原始申請的rejection notice。 3. 一般而言,如果OPT申請人是因為沒有在表格上簽名,或是簽名不符合要求,lockbox將會直接退件。但如果lockbox沒有退件,移民局將不會直接拒絕(deny)申請,而是會用補件(Request for Evidence)的方式要求申請人提供完整的簽名。 4. 最後移民局提醒OPT申請人,在遞交前一定要詳細檢查表格及檔案,確認沒有問題後再遞出去。

這個新的彈性措施可以視為拜登政府對於最近OPT訴訟的響應,也是區別拜登總統和特朗普總統間在處理國際學生方面比較彈性的一面。如果申請被拒的同學可以在要求時間內補交申請,我認為國土安全部也會進一步認定,他們在申請期間內有合法身分可以繼續停留在美國。